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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笥湲:法例

主欄目:《香港文學》2021年6月號總第438期

子欄目:香港短小說專輯

作者名:曾笥湲

我在安全島上原地踏步,就這樣過了兩分鐘。

交通燈仍舊亮着紅色。今天早上七時二十二分,陽光還沒有完全到位,斑馬線仍然呈現半光半暗的狀態,這交通燈在早晨又無端在搞對抗,已不是第一次,若不是趕忙,總不會遇上這種阻滯,我開始懷疑,交通燈的顏色其實與自己的情緒有關。一直以來,我都是奉公守法的人,不用說從來沒犯過任何法例,就算是不可衝紅燈這類小事,我也一直遵守着,那就更枉論在人家背後說三道四,我肯定從未曾做過。只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何只有我自己認為奉公守法是容易辦到的事,身邊所有人就像和法例有怨,非要對抗一下不成。

巴士站頭乘客開始上車,巴士站與安全島距離零米。

公司裡那個叫阿齊的老大,天天在人堆裡混,無論見了誰也在搞關係,常常裝出看透世事的樣貌,動不動就說:「心平氣和!萬事好商量!」他以為自己是神仙,四圍安撫同事,就連原來沒有異樣的小職員,受他挑撥後,也開始習慣有事無事找他安慰。他從沒有考慮過升職是真的,越升職風險越高,他不缺錢,每天也就只努力賺取注視。我不是說他這種人沒有價值,只是,我認為說三道四和不守法例在某程度上是相同的。

顯然,我和阿齊是兩類不同的人。我專心做事,老闆交付我的工作,不要說準時是最基本應做到的,質素更加有一定保證,甚至超乎要求。有時,我瞪眼看着公司櫃裡的檔夾,有那一個不是我有份參與的工作,我甚至認為我在公司裡的價值有時比老闆還大。而面對阿齊的瞎混,我敢說全公司裡只有我最懂得招架,我也深信他懂得我是公司裡唯一未能收服的人。

巴士站頭乘客陸續上車,巴士站與安全島距離十米。

或者可以說,昨天在公司裡發生的事,是導致我這麼多年來情緒最不好的日子,而我今早沒有準時趕上巴士,我承認我是刻意這樣做的。昨天老闆在辦公室裡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在同事間大談我的工作表現,說我不懂人情世故,還以為自己老是不會犯錯的神仙,這次終於錯了。他對同事表示,我的缺失全因一直待在太安全的環境裡,猶如在安全島上等候的人,不前進也不後退,以為永遠不會犯錯。老闆這番話是阿齊告訴我的。我沒有怪責老闆是否把事情搞清楚,說到底錯不是由我造成的;然而我無法接受的,倒是他在我背後說三道四,他猶如犯了法。如果說阿齊是個積犯,老闆或者是初犯,但他位高權重,理應罪加一等。

巴士站頭乘客已全部上車,巴士站與安全島距離二十米。

於是,我今天決定遲到,我要告訴老闆,沒有了我,他才懂得我的價值。 這一直與我對抗的交通燈,從來沒有為我開通過,想不到它今天竟這般懂情,一直保持紅色,瞬間為我擔起遲到的理由。我從來沒聽過老闆說阿齊一句不是, 倒聽他一次再次叫我學效阿齊的待人之道。這是甚麼荒謬的忠告,竟要我向那個虛情的人學習,那倒不如直接叫我犯法來得容易。老闆請我到公司來不是做事嗎?做事有應有的原則,只是所有人太隨便,以為滑頭就可以,我卻要向你們大聲疾呼,人在做,天在看,我的原則就是法例,我決定今天給老闆一個重大的教訓,公司沒有裡了我,你們甚麼也搞不好,你們根本甚麼都不是。

巴士站頭已沒有乘客,車已開出,巴士站與安全島距離三十米。

今天是甚麼怪日子,我不得不把所有人糾正過來。既然如此,今天,我要嘗試犯錯,這錯不是我本來應犯的,我是為了讓所有人看見,我不是天生都在做對的事,我平日的守規,是我拚命遵守而來的。我不要永遠停留在法例裡,在沒有平等和理性的狀態裡,我唯有自我犧牲,嘗試犯一點錯,讓所有人明白,做對事的人從來都不是白白得來。我想這樣,才能挽回所有人的理智,拯救所有人失卻了的靈魂。

就在紅燈面前,我決意挺身而出,衝過馬路,重新學習我未曾體會過的生活法則。在離開安全島踏出第一步時,我點了一下頭,心裡卻一直想着老闆和阿齊。


曾笥湲 畢業於香港大學中國語文教育學系。寫散文、小說,專欄見於《明報.語文同樂》。現為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