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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國強 : 手機流年

主欄目:《香港文學》2017年2月號總第386期

子欄目:「一線通──手機」專輯

作者名:鍾國強

提起手機,我已忘了在那個久遠的年代是不是叫作手機的。那時,或許叫手提電話,或許叫流動電話。那是一個還不是人人都用手機的年代,手機和生活還不是那麼密不可分的年代。

最早的手機記憶是八十年代初,一具十來吋高、有如「水壺」一樣的經典級手提電話。記得那是 Motorola(俗稱「Mo記」,或可戲稱為「無得撈啦」)生產的,售價最初高達三萬元,因而變成只有極少數人可以擁有的「專利」。

當時稱它為「水壺」,當然是主人偽自嘲式的炫耀,或旁人假諷刺的真妒羨。但這稱號到底不如「大哥大」般「深入民心」,因為「大哥大」夠赤裸,霸氣、蠱惑氣兼具,與當時一種不問黑白、要成功首要靈活變通、未見人先顯勢的「世界仔」觀念合流。

「大哥大」這別稱其實是來自1985年公映的港產片《福星高照》,裡面曾志偉飾演的角色,在稱呼某人為「大哥」後,卻發現還需應付其他大哥的名號「要求」,於是他便發揮「急智」本色,胡謅出「大大哥」、「哥大大」、「哥大哥」等不同「尊稱」,輪到洪金寶時,就叫他做「大哥大」了。

「大哥大」當然與「大哥」有別。潮流接受新事物,接受與前不同的命名,皆因裡面潛在的內涵已有所不同。當年紅極一時的洪金寶自然吃得住「大哥大」這標新的名號。民間把這名號套用於這款新創的手機上,除了因為體型,還加上與體型有別的「分量」(更準確的說法是:江湖分量),當然還有震懾各方的氣勢,以及,有如電影風格一樣的,一種雖極盡誇張之能事但亦同時深具親民氣息的喜感。

當年「大哥大」還是要配合 Mark 哥褸的。那是一種外露型的誇張美學:走路時大力地握着,跟人打招呼時起勁地揮舞着,通話時側着耳好像接收不良般高呼着,而無論是坐在高級餐廳或大牌檔,都張揚地把它豎立在桌面上⋯⋯

這種「氣勢」,我當年自然沒有機會親證。那時我在報館當個小小的記者,記者要信息靈通,耳聽八方,但我一身的裝備除了一部殘舊的相機外,便只有報館配給的傳呼機:當我在外面跑的時候,報館有任何緊急任命,只需來個響號,我便會立即跑到附近的士多借電話打回去問詢,或打到傳呼台聽取留言。這種方式,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可笑,但當年確然認為這也沒有甚麼大問題;緊急,也不過如此吧;而且緊急還緊急,有時候不想那麼快回應,還容我有機會以收不到傳呼,或借不到電話等藉口來讓工作緩一下,讓自己得以喘息一下。

報館那時有沒有「大哥大」這配備呢?有的,記得好像是全報館唯一的一部,配給了一個只會在晚間才會現身的副採訪主任。他視這「大哥大」如珍寶似的,平時不知藏在哪裡,不是轟動一時的重大突發事件,也不會輕易借給同事出勤通報消息。據說他有警察以至黑道方面的線報,會聯絡有關人士探取內幕消息,會定期發放線人費。雖然在我任職的兩年間,也未見他取得甚麼獨家「猛料」,但事情卻仍然是這樣進行着,一如他的那部「大哥大」,永遠透露着神秘的魅惑和濃濃的江湖氣息。他在報館的身份也很特殊,一時是港聞版副採主,一時是社團消息版、汽車版甚或某某專題版、某某紀念特刊的編輯,報道的內容當然是由他作主,而他又可以同時為所編的版面拉廣告賺分成。有時見他神神秘秘地拿着「大哥大」一邊說一邊急忙地走到外面去,也不知是收取線報還是在拉廣告,但從走廊外傳來的嗓門大大的哈哈聲,就會知道他那部有如私伙的「大哥大」,真是與他十分匹配。

「大哥大」的衰微要到九十年代初。當深圳一般混飯吃的人也說要從香港走私「大哥大」進入大陸的時候,就知道它的市道已經江河日下了。九十年代是手機由大轉小、也開始慢慢普及的時期,這當然是拜手機制式由模擬制式(Analogue)逐漸改為GSM制式之賜。我也是在這時期買下個人歷史上的第一部手機,記得是 Ericsson GH 系列的其中一個型號,它那簡約爽朗的外型,顯然比那時已然落伍的Mo記手機吸引。但那時的手機還是有兩大弊端:一是電池很厚,雖然可以選擇較薄的一款,但薄的其實也還是厚,放在後褲袋裡便沉沉的像墜着一塊厚鉛,而且很快便會沒電;二是天線很容易折斷,我買了不夠一年,天線便折了兩次,尤其是那時的男生總愛把手機放在後褲袋,一不小心坐下,「柔弱無比」的天線便會首當其衝。記得我第二次拿手機到Ericsson店維修時便曾經不忿地向店員投訴:天線的設計為甚麼不可以牢靠一點呢?帶着微笑的回話是:設計是這樣啊,天線不這樣還能怎樣呢?

其實我當時應該轉用Nokia的。不是因為 Nokia 當時的設計已開始藏起天線,而是我轉職的廣告公司,其中一個大客戶就是Nokia。

記得那時的 Nokia 剛開始推出俗稱「蕉 Phone」的8110型號,給市場帶來第一次震撼。蕉Phone有滑蓋拉開鍵盤,但最突出的無疑是彎彎如蕉的外型,緊貼着使用者的臉龐。廣告說緊貼着臉,通話時嘴巴可以更接近手機的麥克風,說話便會更清晰。這,真的是嗎?真的有很大關係嗎?記得我和同事在閒談之間也曾聊起,最後的結論是:是與不是,關係多大等等都不是重點,廣告就是要有話說,或製造話題,讓消費者有多一點藉口去買,或多一點「理性」的理由讓他們掩蓋背後其實可能光光只有「感性」的理由。

那年開始,Nokia 便在與 Motorola 與  的三雄競爭中逐漸跑出,並開始雄踞本地以至全球的手機市場。翌年,Nokia更推出俗稱「鬚刨王」的8810型號。這型號最突出的一點,便是將天線藏起。自此以後,沒有天線便成為手機的新常態了。

我也是在這時轉用了Nokia手機,因為就算如何抗拒換機,在出席有關Nokia的會議時,也斷斷不能公然拿出Ericsson而能若無其事吧。而用了 Nokia 的感覺是:它實在太好用了。或許是因為Nokia聲稱的「科技以人為本」吧,但我猜測實情可能是:我已開始「習慣」了它,想也不用想,手指便會自然而然地在動了;而以前的手機到底是如何使用,是更好還是更壞,也早已忘得一乾二淨了。

那時以 Nokia 佔據的市場份額高達七成來說,我總以為它的霸業將是千秋萬世的,加上它在科研發展方面也比競爭對手投放更多資源,所以實在看不出它的對手可以如何收復失地。記得有一次參加一個區域會議,一位區域客戶總監拿出一部最新型號的 Nokia Communicator 來把玩。我們看到這部像熱狗一樣中間打開的手機,不僅效能強大,而且還可以上網、收發傳真、電郵、短訊、連接數碼相機等等,都嘖嘖稱奇。這部手機,被稱為市場上最早的智能手機。已經佔得先機,未來的智能手機世界,也該是Nokia的天下吧。那麼多年以後,我還清楚記得那位區域客戶總監在收起那部手機時微微笑着,一副躊躇滿志的樣子。

以後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今天,我其實早已忘了怎樣使用Nokia手機了。看到當年的種種型號,也恍如隔世。是的,潮流真是無可抗拒,雖然當初意志怎樣堅決,怎樣堅守自己的信念,最終還是敵不過時間、環境和心態的變遷。當我看到最初一直堅持不用手機的朋友也開始使用手機,最初認為普通型號已足夠的也改用智能手機,最初說一般2G月費已可以的轉用了3G甚至4G計劃⋯⋯便知道手機已大大改變了我們的日常生活,而且還一直加速地改變着,讓你稍一回頭,才驚覺許多事物和習慣已是百年身。

就在上月十四日的晚上,我們的夜空出現了六十八年來僅見的「超級月亮」。最初,我是透過妻子手機傳來的 WhatsApp 圖像看見的。她用文字短訊命我這個超級宅男下樓同看。然後我在屋苑的空地上看到了――透過手機裡的相機鏡頭,還有她頭頂着或手捧着它的各種趣怪造型。然後,她透過手機篩選照片,剪裁,有時或會PS,然後傳到 We Chat 和 Facebook上。大家都似乎很滿意,加一個笑笑口的Emoji,並在貼文上寫着:不知到2034年再次看到超級月亮時,將是怎樣的光景呢?

是的,你說呢?都不說了嗎?你原來一直低着頭,一味凝視着熒屏上的那顆超級月亮。

2016年12月29日

鍾國強,香港大學文學院畢業。曾獲多屆青年文學獎、中文文學創作獎等獎項。作品有《門窗風雨》、《城市浮游》、《生長的房子》、《兩個城市》、《只道尋常》、《記憶有樹》、《開在馬路上的雨傘》及《浮想漫讀》等,其中《生長的房子》及《只道尋常》分獲第八屆及第十二屆香港文學雙年獎新詩組首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