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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翠華 : 瞬間

主欄目:《香港文學》2017年2月號總第386期

子欄目:「一線通──手機」專輯

作者名:黎翠華

冬日的清晨,冷得腦袋都結了冰。車上,窗外一片迷濛,空氣中的水分凝成冰粉,隨風流來流去,牛奶似的。霧的縫隙偶然漏進燦爛的晨光,時強時弱,照耀人間亦眷顧寂寞的靈魂,平時看來頗陰鬱的墳場,凍得發白的墓碑全成了鑲上金邊的糖粉小蛋糕。草地結了霜,張牙舞爪的植物尖硬如鐵釘,牛照樣吃,好幾隻靠成一堆,口中呼呼噴出白煙,看似低頭吞雲吐霧,吹着一個透不起火的爐子。手碰到衣袋深處的手機,忽然就提醒我,拿出來拍了幾張照片。以前,絕對沒有機會捕捉這些畫面,別說在車上,在路上我也做不到。我又不是攝影師,怎會隨身帶着照相機。再說,我這種笨手笨腳的人,調整鏡頭之後那些風景都變了,永遠都捉不住我想要的光影。手機拍的照片當然不夠專業,但這本來就不是我的專業,從不夠熱情半夜三更爬上山頂等日出。就試過那麼一次,湊熱鬧跟人去拍照,到了景點,滿山頭的腳架已擺成戰陣,凜凜然的有如排開了一窩螞蟻。天還未亮,半明半昧中,我又餓又累,甚麼景都看不出來,冷風中毫無感覺,想像不到該守住甚麼位置,又將發現些甚麼,只渴望快點來個熱騰騰的早餐。感覺是一瞬即逝的,每個人都不一樣,沒法模仿、抄襲,至少我沒辦法,尤其是第一感覺,電光石火的閃過,就像突然衝破黑暗的太陽,那一刻是挺震撼的,跟着越來越燦爛。原來太陽爬升得非常快,天和地分秒在演變,如果沒有布列松那獵人式的靈敏,不依靠手機,只能眼睜睜的看着微妙的光影錯身而去。

手機本不是用來拍照的,當它還未有這個功能的時候我對它毫不動心,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手機。終於有一次,火車走到半途出問題,延誤了幾個小時,我困在車上,無法聯繫相約的朋友,要厚着面皮問隣座借手機之後才置了一部。但自從出現智能型手機,我就離不開它,那數碼照相機漸漸被打入冷宮,再也不想帶它出門。當然善用萊卡手動照相機的布列松肯定看不起這種照片,可是手機能讓我這種平凡人也享受一下捕捉他所謂「決定性的瞬間」的樂趣。我早知道這一切都是生活提供給我的,必須憑直覺按下快門,而且就是那一瞬,一旦錯過它將永不存在。唉!就是那一瞬,蛇一樣溜過,甚至快如閃電,還要調照相機我怎捉得住?即使用手機,仍是不夠眼睛快,但總算比較手心合一了。

儘管這樣,為了拍照我還是差點掉下水。一次在雲南的九龍瀑布,主瀑非常雄偉,白花花的水從崖上直飛湖中,激起的響聲有如奔過千軍萬馬。湖心有石頭連成的通道,讓遊人可以走到瀑布的正面觀賞。天然石塊並不平整,有大有小,疏密不一,石間水流甚急,低位湖水漫上石面,光是橫過石道都要集中精神。攝影家說:你一定要走到中間取景才拍得好。為甚麼?我並不想在中間停留,那中間,早聚了一群人,有些看來非常專業,身上揹着幾部照相機,有個還支起腳架,螃蟹一樣佔住了最佳位置,後面還有一排人探頭探腦,想避開障礙物取到最佳角度。我沒有能力越到眾人之前,也想像不到站在那裡會有特別感覺,如何表現天上之水奔流到海不復回?攝影家一直在岸邊大叫:中間!中間!用力揮手似乎這樣就能把我往前推。為了不拂逆他的美意,我唯有前行,全憑手機,才能邊走邊拍,在跌落水和按快門的瞬間找到平衡。另一次在克羅地亞的十六湖。已經是初秋,湖很寧靜,仙境一樣。遊人安閒走過,互不干擾,各自沉醉在各自的世界中。問題是那湖水實在太魅惑,遠看,它是一塊澄澈的藍色水晶;近看,不覺有水,特別在草叢間,植物的葉和根莖都非常清楚,估量可以踩下去,就游來了一條魚。登船,船浮在透明的水上,有如在空氣中飄盪,看到湖底的影,以為自己在飛。在湖區走了兩天,大湖小湖,全以木條搭成的棧道串連,靠山或靠水,有些段落沒有扶手,有些木道在湖心蜿蜒,與水面平齊,偶有板塊被人踩陷,看似斷開,其實只是薄薄的積了一點水,但走着走着眼花繚亂也有可能誤踏水中。我被奇麗的風景吸引,一路東張西望,又要留心腳下,實在顧不上來,沒法全心全意的拍照。回到旅館檢視,不少照片是手機自己拍的,它喜歡甚麼拍甚麼,我管不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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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本是用來通訊的,隨着科技的發展,它越來越多功能,不過對我來說,它最大的好處還是可以拍照片。除了記錄圖像,還能記錄文字,看展覽的時候尤其欣賞它這項優點。以前看見有用的資料,要手抄下來,現在不用那麼辛苦了,用手機拍攝就可以。如果看不清楚,可以放大,最新型號的還可以翻譯。遲些,或許手機能把我們心裡想的事情自動寫出來,不光是捕捉一瞬之間,也能捕捉一念之間了。但換一個角度看,拍攝能力會漸漸退步,因為不好的照片可以刪除,可以重來,可以修圖,更不理會甚麼技巧了,垃圾照片一大堆,流於濫拍。布列松是反對在黑房修改照片的,所有建構必須在按下快門那一瞬間完成,換言之,一瞬間要作出整體的判斷。他的感覺,當然非常敏銳、豐盛、強大。那是天才橫溢的獵人,感應能力可以擴展到無限,老遠就偵測到他的獵物,沉靜地持槍瞄準、等待,然後一擊即中。我能嗎?我的獵物簡直不把我放在眼內。

其實我見過布列松幾次。有兩次在一個中國畫家的工作室,那時,布列松已經不拍照片了,重拾畫筆的他討論着一些藝術上的問題,我只有聽的份兒。而且,以我這種拍攝水平,怎敢向「現代新聞攝影之父」討教攝影技術。他早就說了:無論作品的畫面多麼輝煌,技術多麼到位,如果它遠離了愛,遠離了對人類的理解,對人類命運的認知,那都不是一件成功的作品。這些,我還遠着哩,自己慢慢摸索吧。最後一次看到他是在巴黎的地鐵站,車門打開,他剛好站在車廂中,大概是寫生回來,揹着一個小布袋,臂彎夾着畫板,在芸芸眾生中有種奇特的氣質。月台上的人很多,以為他下車時不會注意到我們,但八十歲的攝影家目光仍犀利如鷹,一眼就看到了,還非常友善的打招呼,站着聊了幾句。那時,我和他都不知道,有一天這個世界會出現有拍攝和自拍功能的手機,要是當時能借用今天的手機,我就可以留下這難得的一刻:與布列松的相遇。

結果是,一眨眼,他就消失在人頭湧湧的通道裡。






黎翠華,廣東新會人,在香港出生、成長、受教育。近年生活於香港與法國兩地。已出版散文集《山水遙遙》、《紫荊箋》、《在諾曼第的日子》,短篇小說集《靡室靡家》等,小說集《記憶裁片》獲第十三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推薦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