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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和:創作、電影、繪畫──與黃仁逵談他的作品

主欄目:《香港文學》2018年11月號總第407期

子欄目:訪談

作者名:王良和 黃仁逵

王良和:王
黃仁逵:黃
薪傳文社學生:學生

我很喜歡差利.卓別靈那一類電影

王:今天下午和學生一起午飯時,讀了一些你的作品,他們覺得那是很幽默的散文,而我讀後就感到有一點「sad」。大家的反應截然不同,很有趣。

黃:我很喜歡差利.卓別靈那一類電影,講的都是很慘的故事,卻選擇用令人發笑、很荒謬的方式來表現。笑完之後,你會覺得自己很「戇居」,因為那本來是很慘的事。我喜歡那種很矛盾的感覺。

王:學生在中學常讀朱自清的散文,情感外露,大量運用修辭技巧;面對樸實或是運用戲劇性手法的作品,往往不懂欣賞。

黃:那未必是朱自清的錯,如果他有我們現代人的目光,可能不會寫〈背影〉那一類作品。就像電影中有所謂P.O.V.,廿年前,大部分人都未必有關於P.O.V.的經驗,當時只有攝影師才會有那種經驗;可是,廿年後的今天,大家都拿着自己的D.V.到處拍,雖然他們未必會知道這就是電影中的P.O.V.,但這的確可以令他們在觀看電影時,有了不同的體會。

王:你的散文有點像充滿電影感的小說。

黃:關於我的作品的歸類問題,事實上,我並不太清楚散文除了短之外,還應該具備甚麼條件,這個我覺得很難說得清。但我認為《放風》的頭一部分,並不是我理解中的散文,我認為它們是小說;第二部分我才認為是散文,但很少人這樣把一本書分開來談,大家都說它是散文,它就成了散文。

王:《放風》的文章都很短,文句都很洗練,自成一格。

黃:我自己看報紙的時候有一個習慣。每天看的報紙,我都很熟悉每一個作家的欄在哪裡,於是我就知道閱讀的先後次序。可是當我需要看一份我並不熟悉的報紙時,就會先看那篇文章的「空間」,就好像看畫一樣,先看文篇的排列是否疏密有致,分段、句子長短是否合度等等。如果那個「空間」給我的感覺不好,我就不會看。我知道這可能會令我損失很多東西,但起碼沒有損失時間。總之,那些樣子看起來不隨和的,「樣衰」的專欄,就只管擱起不看,待有時間才看。我覺得文章不應該有太長的句子――除非有需要,分段亦不應該太多或者太少――除非有需要,總之每一件事都是有需要才做。

不同原型的綜合與「差利式筆法」

學生:你的作品很多都是從生活中取材,請問你是怎樣得到這些靈感的呢?

黃:我的文章,多多少少都是我工作的「剩餘物資」,由於我從事電影工作,我需要觀察許多不同的人,然後在銀幕上重現這些人,由於我不知道甚麼時候需要用上這些資料,所以我只有藉着平時的觀察,從中整理。

坐車的時候,我也會觀察人。我會看着一個我不認識的人,從他的外表猜測他的職業,猜想他正在等待一個怎樣的人,猜測他的想法等等。當然我的猜想事後未必能得到證實,但我覺得,當你在觀察一個人的時候,如果你認為他跟之前你觀察過的九個人的結論都是一樣的話,比方說你都認為他們有三行工人的特徵,那麼你就可以歸納出某種你認為是三行工人的特質――當然這只是個人的想法,事實上他們未必真的是三行工人。可是當很多人都認為這些特質都是三行工人共有時,那麼我就可以知道該怎樣塑造出一個三行工人。

學生:你創作這些作品,原來的動機是甚麼呢?

黃:原來並沒有甚麼動機。我寫這些作品,是受一個朋友之約,那個朋友當時在《新報》當編輯,一位很要好的朋友――現在已經過了身。他畫畫,間中寫一點文章,加上另外一位也畫畫也寫文章的朋友,再加上我,三個人一起,大家協議寫一些四百字的作品,任何作品――後來我提議最好是小說,然後互相交換插圖,就這樣維持了差不多一年,並沒有甚麼特別的動機。

王:中學的範文往往有明確的主題,例如父愛、母愛、對童年的回憶與懷念……然而讀你的散文,不會很明顯地看到一條線,總感到有很多東西在文章的背後昇華,可以有很多閱讀方式。

黃:基本上我並不很相信,也從不很刻意去找一些很動人的題材。我反而相信,任何題材經過某種程序的編排去表現,都可以變得很動人。例如空蕩蕩的一個房間,也可以成為很動人的題材,問題是你第一句講些甚麼,故事敘述的次序與節奏,可以決定一個故事是否動人,而不是在於那個故事是否擁有很動人的題材。平淡的故事也可以講得很有趣,就像古代的說書,他們說的故事幾乎每一個人都知道,然而人們還願意去聽,是因為他們講得動聽。同樣,人們看大戲,看的人都知道結局,然而觀眾還是去看,是因為要看那些演員怎樣去演繹。當然,一個故事有一些曲折,可能會有趣一點,但那並不是很高尚,不是很有神采的……我覺得,一個事物如果枯燥,是很大罪的。如果有誰創作了一件很枯燥的東西,真的應該抓去槍斃。任何東西,一篇樂曲、一首音樂、一篇文章、一套電影,即使你有多宏偉的主題要表達,亦沒有必要將它講得枯燥,你可以將它講得平易近人一點,盡量去親近觀眾。

王:可不可以說,你的作品,基本上就是通過你日常的觀察,或是綜合觀察、壓縮,再將你認為陰沉、傷感的東西,利用你剛才提過的差利.卓別靈的那種黑色幽默加工(我稱之為「差利式筆法」),讓人讀到結尾的時候,有一種突然而來的驚喜,令人會心微笑,而同時在會心微笑之餘,亦會感受到一種「sad」。故事中的角色,不是某某人的原型,而是生活上許多原型的綜合。

黃:對,不同原型的綜合。有時候,角度的轉變也頗有趣,譬如說,發呆,談一個人一天到底要花多少時間去發呆,那是一個時間的量度,然而當你轉成另一個度量衡單位――「尺」,一個人發呆的程度,該怎樣以「尺」的單位來量度,這個時候問題就會變得有趣,而讀者亦會想多知一點。曾經聽說,在墨西哥還是甚麼地方的酒吧飲酒,當你步入酒吧的時候,酒保便會問你要多少「尺」――飲的數量不是用「杯」來衡量,而是用「尺」,而如果你說是五尺,那麼酒保便會將五尺的酒排出來,那是一個挺有趣的飲酒方式。就像我的一篇小說,講的是一種乘電車時的悠閒感覺,那的確是一次真實的經驗,我不知道為甚麼,可能是因為電車剛駛到墳場旁邊,天橋恰好向電車投下了陰影,於是我就產生了一種很悠閒的感覺,然後我又真的看到那個電車司機在吃飯,於是我就想,如果我將兩件事物加起來會變成怎樣呢?於是就變成了那篇小說。

吃飯吃得像祭祀――〈打牙祭〉

王:下午的時候,我們討論你的作品〈打牙祭〉,故事講的就是一位老人家,太太早死,他要每天想辦法打發時間。每一天,他都把飯吃得很慢,然後又是很慢很慢地做一些事。整篇文章都寫得無聲無息。他還養了一隻貓,貓要等吃,主人翁每天也在等吃。我覺得那彷彿就是一種生存狀態,就似你剛才提到那種量度一個失去了伴侶的人的寂寞的方法,就是以吃去代表,彷彿儀式。

黃:這個故事實際上是由〈打牙祭〉三個字開始的,因為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組合。為甚麼開飯會稱為「打牙祭」呢?為甚麼吃飯要好似祭神那樣地吃,於是我就想,可以嘗試寫一個這樣的故事,就是吃飯吃得像祭祀似的。不過祭祀有時候真的可以很無聊,如果你真的有一套方法去生活,是不需要間中開一壇東西出來的。如果原來的生活就已經是驚天動地,那麼每一秒鐘都可以驚天動地,毋須要在開了一壇東西出來的時候才驚天動地,除非原來就沒有甚麼事幹,才會這樣特地搞一個壇出來。吃飯原來就是一個活動,既然原來就是一個活動,事實上當中亦沒有甚麼好想,而現在故事中恰恰就是將這種活動變成了一個節目。

王:聽你這麼說,你寫小說就好像我們寫詩一樣,情意往往藏在事物的形象背後,而讀者需要透過形象去理解壓縮在形象背後的情意和觀點,例如那隻貓對故事中老人的情。所以讀你的散文,總會被那種不動聲色的筆調吸引,與讀那些情感外露的作品的感覺很不同――讀者要有很高的敏感度。

黃:解碼是重要的,可以幫助讀者解讀出作者隱藏的東西;但我認為文字給人的歡愉同樣重要――我是指讀到某些字的那種「過癮」程度。有時候,有這種文字的歡愉,可以令一些即使沒有意義的字,讀起來還是讓人感到震撼的;就像標點符號,原來就是一點,卻又有一種表達。並不是每一樣東西都是「有意思」的,有一些東西並沒有「意思」,它純粹make sense。例如氣氛,氣氛就是一種沒有意思但是make sense的東西。聽音樂的時候,你也不會嘗試還原每一個聲音,哪一個似貓叫,哪一個似狗吠。換一個說法也可以說,有一些東西,在作品之中可以具有很多意義,但當你一賦予了「意思」給它,就會變得張口見牛,就像寫詩一樣――你把多一些「意思」放進去,並不等於詩作變得好看了;有時候不放或是有選擇地放,反而會令作品更好看一點。

用謄正的方法刪減不必要的東西

學生:你寫文章的過程是怎樣的呢?是先想好了大意,還是邊寫邊想?

黃:這得視乎情況,創作〈夜市〉的過程是寫一句想一句,之後我有幾篇都希望用這樣的方法。先寫一句,然後再想想如果自己是讀者,他會怎樣猜想下一個句子,然後我就偏偏不寫讀者猜想我的那個句子寫進去,令讀者怎樣也猜不透文章會怎樣發展下去。我喜歡出乎意料之外。所以謄正是很好的習慣,因為在謄正的過程中,總有一些句子需要改動,一些標點需要再考慮,甚至是文章的編排佈局等等,所以一篇文章謄正四、五次是應該的。因為在重新調動作品的時候,可以幫你營造出人意表的效果。我始終覺得敘述的次序比題材重要,有些題材並不吸引,但如果編排得當,還是很引人入勝的。我所理解的寫詩,不一要感情澎湃,大喜大悲才寫――當然這個情況是比較容易寫的,但是一世人有多少時間是真正的大喜大悲?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平平淡淡的,但這是否意味情感起伏相對地少的時候就不用寫作?我想不應該是這樣。我認為應該很有「質地」地去表達那一種平淡,而不是等大風大浪才寫作,大風大浪的時候才寫,那是每一個人都會,但難不成要天天都是「六四」?可是這樣就慘了,代價太大。

學生:剛才談到生活中的觀察,但如果需要創作一個比較「古怪」的人,而這種人未必存在於日常生活中,那麼可以怎樣處理?

黃:我寫的角色,比較少「唔係人咁品」。但如果真的需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嘗試從畫面入手,而不是你知道的東西,就像電影一樣。例如講一個很古怪的人,可以好像電影一樣,先展現一隻眼的特寫,然後才告訴別人,這隻眼與「古怪」或是他的性格有甚麼關連,比方說一邊有畫眉另一邊沒有,總之無論如何,第一句就要讓人體會到整個故事的氣氛是怎樣的。一個角色有怎樣的性格,視乎你怎樣去講,你的重點在哪裡,比方說你要講一個很喜歡漂亮衣服的女孩,便會從衣服開始講起。

學生:《放風》分成兩大部分,一是「四百擊」,一是「畫外音」。為甚麼要作這樣的處理?

黃:「四百擊」主要是一些小說,後面的「畫外音」,是我自己挑選一部分與視覺藝術有關的文章,兩部分的長短雖然接近,但本質上是有分別的。前部分是比較輕鬆的,後部分的論理,比較煞有介事。

學生:平常我們都很容易把文章寫得很長,有甚麼方法可以令作品變得短一點呢?

黃:謄正,每一次寫完一篇文章,就把它抄到另一張紙上去,砌得工整一點,然後你會發現每謄一次,都會減去一些不必要的東西,因為將一篇長的文章重抄一次是很煩的事,廿幾張的原稿紙,你總得把一些東西刪去。另外,亦要視乎文體,要看你寫的是議論性的文章還是抒情性的文章,如果你寫的是議論性的文章,那麼當你的論點足夠,文章具有說服力時,就可以停;但如果是抒情性的文章,就會有可能像倒水般將感情倒出來,結果可能反而會加紙,所以我覺得寫抒情的東西時,詩會是一種很好的選擇,反正功效一樣,而且可以省去幾百行。

奇妙的白色與親和的泥黃色──繪畫與創作

學生:你的小說總予人輕巧的感覺,筆觸一般比較細,比較有節制;可是當我看你的畫時,卻發現你的畫很sharp,可不可以談談箇中的關係呢?

黃:實際上,本質的問題是我們全部人都學過字,才懂得運用文字,字的本身是一種公器,大家都學,然後大家都用各自的方法運用出來,如果你不打算創作,也可以利用文字去解決一些日常的需要,日常的溝通;但是畫的元素並不如此,畫的體系裡面並沒有說只要是紅色就代表甚麼,只要是綠色就代表甚麼,繪畫並不是這樣。有一些人可以附會黑色代表甚麼,白色又代表甚麼,但那並不是一個既定的標準,但文字就有它既定的意義,你不能說「禮貌」的「禮」字並不等於「禮」,你可以用一些方法去令「禮」的感覺減得很弱,但卻不可以改變它原來的意思,令那個字不等同原來的意義,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那個字原來並不是為你而設,你死了之後,那個字還是會被人利用,所以說,字是一種公器。然而繪畫卻不一樣,繪畫少了很多先天的包袱,在繪畫裡,並不能說我運用了很多的彩色,所以我就是一個開朗的人;如果我只畫黑白,我就是一個沉默的人,繪畫沒有這回事。所以在我的畫中,如果我的質感多一點,塗改了很多次,就等於比我寫的東西更豐富嗎?未必。例如我的文章要謄五次,是否就意味着我的畫也要有五個層次?創作總會有思前想後的情況,問題是我們願不願意去讓別人知道。你甚至可以把文書謄正到沒有人知道你曾經謄正過,這個情況也是有的。

王:在你認識的畫家之中,會不會有一些朋友整個人本來比較憂鬱,畫作的顏色也就比較暗沉;但當他開始談戀愛,畫作的色彩就變得豐富了?

黃:那是常有的情況,也是一種誤解。有一個很經典的例子,在一個婚禮上,有一個小孩問他的母親,為甚麼新娘要穿得一身白衣,母親就告訴小孩,因為白色是代表純潔、開心、很漂亮等等,於是那個小孩再問,那麼為甚麼新郎穿的卻是黑色?這樣豈不代表了相反的意思?那是很可笑的。事實上,顏色本身,你可以把它視為代表了某些東西,但你不能說由於你認為顏色代表了某些東西,那麼它就等於某些東西。文人通常都會很容易犯上這個錯誤,因為文人習慣了去想這個字代表了某某東西,而那個字又代表了另外某些東西,於是當他們看到顏色的時候也會這樣地去代入,因為他們認為顏色也是一種符號;可是事實上顏色並不是一種符號。當然,有些情況顏色會是一種符號,例如日常生活中的紅燈、綠燈都是一些符號,但看畫的時候就不應該這樣死板地去看,因為這會令你損失很多東西。

學生:那麼在你的調色盤裡,你有沒有看過哪一種顏色你用得最多?

黃:白,因為白色是一種很奇妙的顏色。白色是一種只要你加一小點進去其他顏色之中,也可以改變其他顏色質地的顏色。少到甚麼情況呢?就是甚至少得沒有人知道那顏色淺色了,但是它可以改變整個顏色予人的觀感。除了白色以外,這幾年我用得最多的是泥黃色――但不要又把它連起泥土的聯想,我用泥黃色,與泥土並沒有關係,而是因為我覺得它有一種很親和的感覺,而我自己check過,這感覺與泥土是不相干的,主要是那個顏料的特質,它的特質本身可說挺霸道,例如當你把它塗在其他顏色上面,它甚至可以霸道得完全把下面的顏色蓋了過去,很強的一種顏色;但那個顏色看起來並沒有甚麼性格,因為大家看的時候,都被泥土的感覺欺騙了。不過可以一提的是泥黃色原來真的是由泥土提煉出來,它並不是一個象徵。但無論如何,泥黃色吸引我的,是它與生俱來的一種氣氛,不用稀釋,不用化淡,直接劑出來的時候,已經可以有一種氣氛自動跑出來,所以我覺得很好,很簡潔,很單純,它很強,但不熱鬧,很隱約的存在,而又可以干擾你的情緒。

王:可不可以分析一下你的文章和你的電影、音樂、繪畫的關係?

黃:我覺得我的缺點與好處都是同一樣東西,就是「拉雜」,那其實只是一念之差,只要我不打算自成一家的話,那我就可以做甚麼也很「過癮」。我就好像一個頑童,甚麼也拿來玩;但如果有一天有人對他說,要玩到可以成家,那就會變成一個很大的包袱。事實上我甚麼也不成家,我的文章不成家,電影不成家,繪畫不成家,音樂也不成家;但,那又怎樣?難道要打靶嗎?我總覺得,接觸一件事物,只要能存有一種好奇,同時又找到一種樂趣,那就夠了。但這個想法可能與現時學院的教學方法有一些衝突,最起碼你不會對你的學生說,不用這麼緊張,只要隨便碰一下。但是,為甚麼一定要有這樣的包袱?為甚麼每一件事一定要比別人做得好才可以收貨呢?我不是說一個人不可以有一個正經一點的抱負,但如果所謂正經的抱負只是用來「過轎」,例如令自己不那麼看不起自己,或是嚇人,那麼所謂正經的抱負也不過是一種道具。為甚麼我不可以很「喱啡」地寫一些大家都覺得好的東西出來呢?我基本上是一個畫畫佬,但是我喜歡接觸其他創作媒介,所以我另外再從事電影、音樂等工作,最後變成了一些東西出來。事實上太專注卻不好奇未必是一件好事,例如如果你只是寫詩,而不對其他東西感到好奇,那麼你會有甚麼東西可以寫呢?所以我認為,創作最需要就是保留一顆好奇心。

王:有一些作家認為要有固定的風格才是好的,也有另一些作家認為,應該不被某一種風格固定,才是大家。對於這個問題,你有甚麼看法呢?

黃:於我而言,無論朝哪一個方面太用力也是造作的。特地去「喱啡」是造作的,「喱啡」原來不造作,但特地去「喱啡」就造作了。就等於很多大學美術學院的一年級學生,他們的外型都打扮成人們共認的美術家造型,但那些是刻意的。全世界的美術學院的一年級學生都是那個樣子,但那為的又是甚麼?就像一套制服。

創作總是一邊想一邊寫

學生:如果我有些東西想寫,但是我發現自己所有的經驗不足,可以怎樣處理?

黃:可以嘗試用簡單的方法處理,因為對於你不熟悉的事,你是不會處理得好的。不要寫你不熟悉的東西,寫你很熟悉的東西。

學生:那是否就是說,如果我想寫一些較長篇的東西――例如小說,我就應該先將它削成較短的篇幅?

黃:我想,不應該在未決定怎樣去寫之前,先決定了篇幅的長短。因為這是很無謂的顧慮,就像你原來不打算吃飯,那麼你去考慮自己該吃多少碗幹嘛?待你決定要去吃飯,你才去想自己該吃多少碗也不遲。其實長短有時並不是問題,有一些詩只有二、三行,可以很動人;而有一些東西長篇大論,卻寫得很悶人,質與量之間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學生:那麼,如果我想寫一些很古怪的人物,但是現實生活中並沒有這些人給我觀察。那我是否應該參考一些心理學的書?

黃:有人會這麼處理,所有的東西都有依據,有出處,但舊有的心理學的理論也會被新的推翻,再講創作也並不是寫醫學報告。你可以以十個你認識的人,抽取他們不同的特質,成為一個你很不熟悉的角色在你的創作裡面。比方說你要描述一個很極端的角色,你可以從你認識的十個人之中,找一個你認為最極端的人出來,為他加點甚麼特質,那麼你就可以得到一個很極端而且你又不熟悉的人出來,就像以一個模擬去參考。

王:可以說,應該以觀察作為創作的依據,因為如果以心理學的理論作為依據,可能就會令作品變得模式化。

學生:聽過你的說法,我也有一些同感,從前我只習慣將我在一些書看過的角色來對照,而不是用我認識的朋友來作對照。

黃:不過不要把創作出來的真實與客觀的真實混為一談,你創造了一個角色出來,並不代表這個世界真的多了一個這樣的人。但無論如何,創作總是一邊想一邊寫,當你開始了你才可以想,這裡多了些甚麼,那裡缺了點甚麼。創作沒有可能是完全想好了以後才動筆寫。

我希望我的每一個字都有表情

王:想瞭解你對文字的一些看法。香港某些散文家,文學觀與你比較接近;但比較大家的文字,我覺得你的文字成熟得多,粵語用得很少……

黃:這是我刻意的。

王:這是一種對待文字的態度。有一些寫作的朋友,對於在文字上下功夫,計較文字力量的做法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文字可以很隨意,不介意拖沓冗長,認為怎樣使用文字,背後牽涉到文化態度。讀你和淮遠的散文,感覺上,你們都使用比較規範的書面語,而且都計較文字的語氣、效果,是一種成熟、洗練的語言。你對語言、文字有甚麼看法?這與你的創作有甚麼關係?

黃:我希望我的每一個字都有表情,甚至符號也有表情。我不希望作品中有一些字本來沒有太大的功能,而我卻為了刻意賣弄把它用了進去,我不喜歡這樣,這是嚇人。其實讀者讀你的文章已經很給你面子,沒有必要刻意「趕客」。我認為文字應該親和一點。但我的文字並不是泛北方寫法,我只想北方人也能明白。如果要我寫得很廣東,一點也不難,不過是加上一些口語,但這並不好玩,也沒有挑戰性,只要你想到就寫下來,完全不用雕琢、權衡輕重。口語,我們覺得太浪費時間,而且沒有美感,得出來的,只會是廣東話所說的,很「麻甩」的文字。雖然說我也是廣東人,但我不認為經常用這些字會太好。但這類字間或一用是好的,例如我真的需要很「廣東」的時候,我就會用,像「你吹得我脹咩?」偶爾一兩句,那效果可能是好的。整篇文章都是比較規範的文字時,只有這一句口語,它才會突出,如果全部都是口語,這樣的一句廣東話就不「醒目」了。就像說粗話一樣,如果我平時每一句話都是粗話,那麼我很憤怒的時候還可以講甚麼?難道要講古文?所以創作的時候,不要太沒意義地做一些東西來標奇立異。

王:我喜歡讀一些朋友的散文,但仔細分析會感到有點「無癮」,總覺得這裡多了字,那裡有語病,然而他們卻認為這沒有甚麼不妥,說是「得意忘言」。是的,不仔細計較、分析,那種文字也有味道,雖然是你所謂的「麻甩」文字。

黃:太「麻甩」不是太好,所謂「麻甩」也有所謂正宗的「麻甩」。文字到底也是一種公器,你總不成把它改來改去然後說這是一種風格,這講不過去。譬如為甚麼我們習慣說「鼻子」而不說「口子」?「子」這個字很多地方也用得上,像「傘」,既可說「傘」,也可說「傘子」。這類東西你可以不同意,但你不喜歡,可不能把它改變,因為文字並不是一個人的產品,而是整個文化。你可以自己造一份、改動一份,但你不可以推翻所有東西,由零開始,即使你很有法力也不可以,秦始皇也只能整理一下,不至於把所有東西剷除。

用文字在「荒謬」的現實世界中拍電影

王:很有興趣知道〈水記〉的題材是怎樣得來的,這篇文章寫到很多夢。人彌留之前,是可以看見很多東西的,陳映真的小說〈趙南棟〉就有這種刻畫。你是怎樣構思這個作品的呢?怎樣由一頭牛開始,寫到「水記」上市,許多親人都覬覦主角的家產這樣的一個故事?

黃:最初是我在「九記」(一檔很有名的路攤子)吃着一碗牛腩麵,我當時想到電影的一種技巧叫「疊鏡」,又想起「風吹草低見牛羊」――草原上的草都長得很高,但風一吹,草都矮了,就見到很多牛充塞在那裡,那是很有電影感,頗驚慄的鏡頭。而一個人彌留之際,許多親人圍着看你,也是像在一個鏡頭內充塞了很多臉孔,於是我想到把兩個畫面疊合在一起,而我整個故事,就是要把這兩個畫面分開。一個將死的人,忽然想起生前的所有事,很多人事閃現,故事也講得很快,例如主角彌留之際為甚麼這麼多人表情緊張,因為牽涉分家產的問題,還有牛對主角的仇恨——故事中的牛曾揹主角偷渡過河,為他捱了一槍,而主角過了河,偷渡成功,竟然去賣牛腩麵,這是忘恩負義的表現。故事把所有恩怨糾結在一起,其實我只是繞圈子罵人,罵那一班等分家產的人,也罵忘恩負義的水記是「畜牲」。

學生:〈重慶森林〉中的阿星是印度人,而「重慶大廈」附近也有很多印度人……

黃:這就是出處,由那裡開始講故事。這是不能反駁的,因為那裡真的有很多印度人。

學生:那兩件事有沒有關聯?

黃:因為我要你相信這是在重慶大廈發生的事,所以我一定會聯想到阿星,而聯想到阿星,就會想到他離鄉別井。我還希望這個故事有一點荒謬感,所以我想到聖誕樹,這是一個橫向思維,先落在一點上,寫了這裡,樹,然後就隨着樹發展,只要有一個發展圖就可以。

王:你的作品往往讓人感到一種擴散性的思維在活動,你擅於將事物重組、疊加,情味就在重組、疊加的過程中滲透出來,讀者讀後常有難以一下子說得清的感受。例如〈重慶大廈〉裡的爸爸,他對家人的感情,他的生存狀態,給我很深的感受。雖然你把寫作的過程、重組的過程說得很隨意,像跟着橫向的路線思考、推進;但通過你對這些小人物的描寫,讀者卻彷彿看到你站在背後不動聲色凝視他們,記下他們生活的點點滴滴,嘗試理解、接近他們,文章的底層微微湧動着溫暖的感情。這是《放風》前半部的文章特別觸動我的原因。

黃:我最喜歡的東西,就是「荒謬」。現實世界本來就很荒謬,所以我創作的時候,並不需要刻意去設想一些很荒謬的事情,只需照着你所知道的現實來講,基本上已經很荒謬。我知道有一些東西未必每一個人都會留意,但我會把這些東西放到作品裡去,譬如為甚麼阿星要串聖誕樹?當然這與「森林」的聯想有關;但在我而言,一個信印度教的人串聖誕樹,真是很荒謬的事。如果阿星回鄉探親告訴別人他在香港的工作是串聖誕樹,一定會遭到白眼。事實上,這些東西全部都很荒謬,但當我們把這些東西加加減減拼湊起來的時候,令人相信的真實程度就會提高了。

不過,我的作品中,也有一些情節緣於真實的經驗,例如〈放生場〉的那隻龜,是我的而且確有一天在街市遇見的。當時,牠後面的兩隻腳已經受了傷,只能用前面的兩隻腳爬,我見了就把牠撿回去,為牠塗藥水,餵東西給牠吃。後來我想,自己的家裡不可能有一隻龜在爬來爬去,於是就想起那個放生池。那個池裡放的盡是矜貴的金錢龜,而我那隻卻是黑乎乎的龜。當時我想,如果日後我要去探牠,怎樣才可以把牠認出來?於是我就想到,不如在他的背上寫一個「勇」字。後來我每次探望牠,就算在很遠的地方也可以把牠認出來。再後來,清洗工人清洗那個池,不知把池裡所有東西搬到甚麼地方去了。此後我就再沒有見過那隻龜。

王:故事的結尾,說那個放生池最後拆了,興建停車場,這又是真的嗎?

黃:那是我想像出來的。每年,我都會教一些特殊兒童畫畫,他們有一些得了狂躁症,有一些弱能,有一些弱智,等等。我記得其中有一個得了老人症,就是我們過一年,等於他過了很多年那樣。我覺得我們的城市就是這樣,急速地老化,然後步向死亡,最後可能只剩下一些石屎……事實上故事的結尾是一個挺暴力的場面,把一大堆英泥堆填到一隻龜的身上,幸好那只是我創作出來的情節,不是真實的情況。

書名為甚麼叫《放風》

學生:為甚麼把書名定為《放風》?

黃:「放風」這個詞原指監獄的囚犯的休息時間。我有一篇文章,以放風為主題,說我就像一個畫畫很久的囚犯,藉着休息的時候,出來透透氣,搞一點別的東西。後來結集要選稿,我不太喜歡那篇文章,只喜歡那個題目,就把文章抽掉,保留了題目,作為書名。其實,那是拿畫畫開玩笑。

王:有一些朋友,為了餬口,要把大部分時間投放在自己根本不喜歡的工作上,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他們希望每天出來放放風,但「放風」並不容易。

黃:這是很慘的事,如果你不喜歡幹那份工作,卻又不得不幹。可是,如果他們不去找另一份工作,就更慘,因為這種狀態無了期地延續下去,那種感覺比給人炒了更加難受……如果後來還要讓老闆給炒了那就更慘。我記得唸書的時候,曾經在餐廳裡當樓面,那時覺得自己是無可奈何才要做那份工,整天苦口苦面。有一天老闆娘問我為甚麼老是苦口苦面,我就坦白告訴她在這裡工作是迫於無奈;她說,這叫甚麼迫於無奈?那些連工都找不到,要去做賊的才叫迫於無奈。她的話我到今天還清楚記得。其實,換個角度,可以把做這樣的工視為「搵料」的工具,因為工作可以讓你接觸不同的人。我曾經試過考的士牌,可是後來聽說很難考,才擱置了這個想法。有一些工作如果你只當是搵兩餐,那可能會很悶;換一個角度想――只有它才可以給你這種體驗、這種經營方式,要是能有這樣的一種思維,就可以把不喜歡的工作變成喜歡,那時候就真的稱得上天下無敵了!

學生:為甚麼《放風》沒有序呢?

黃:有人曾經問我要不要寫序,當時我說不要,後來才知道這是很不禮貌的。或者可以開玩笑地想,第一部分是序,第二部分是跋,中間沒有內文……哈哈……這個序也挺冗長……不過也沒有甚麼特別的,不過是寫作罷了。

王良和,香港出生、長大、受教育。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中文系,之後分別於香港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取得碩士及博士學位。得過的獎項計有:第七、八、九屆「青年文學獎」;第三、四、六、八、十一屆「中文文學創作獎」;1983年度「大拇指詩獎」;1984-1987年四屆中大「高雄先生紀念文學獎」;第一屆「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獎」新秀獎;第二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新詩組首獎及散文組推薦優秀獎。2003年憑《魚咒》獲第七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小說組首獎。著有詩集《驚髮》、《柚燈》、《火中之磨》、《樹根頌》、《尚未誕生》、《時間問題》;散文集《秋水》、《山水之間》、《魚話》、《女馬人與城堡》;小說集《魚咒》、《破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