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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草:道旁過者

主欄目:《香港文學》2015年1月號總第361期

子欄目:香港作家小說專號

作者名:蓬草

新聞時間。電視報道員以清晰的聲音、字正腔圓的說出一段社會雜聞:今晨,鬧市中一名年輕女子,給两個少年襲擊,要搶奪她的手機和錢包。女子反抗,拒絕交出,其中一名少年拔出刀子,刺傷少女的手部和腹部,二人掠得財物後逃去無蹤。女子被送往醫院,經救治後已脫離生命危險。

畫面上,一個躺在醫院病牀上的女子,臉色蒼白,想是曾流了不少血,她小聲的、無奈的說:當時,路上走過不少人,我喊救命,他們聽到了看到了,但誰也沒有停步,他們急急跑遠,沒人願意拯救我。

 

過者一

我有點內疚,如果有機會再碰上那個少女,我願意向她道歉,說一聲對不起。那一天,我不是見死不救(再說事情沒有那麽嚴重,誰也沒有死,不是嗎?)我只是沒有時間,我實在很忙,趕着上班。陳老闆的眼色誰不害怕?像鋼針一般直刺過來,她不用開口你已明白她在責備,她要說的是:為甚麼要遲到?誰有遲到的權利或理由?看,我工作這麼多年從未遲到一天,因為我尊重工作,知道它的重要性。今時今日,官方失業率是百分之十二,誰也知道實際的數字已過百分之十五,不認真做工的人應被掃出,沒資格留在這兒,等等,等等。陳老闆手握生死大權,她對我的表現早有怨言,我不能再給她藉口,我不願冒失業的危險。沒有工作,沒有收入,誰會可憐我?誰會幫助我?

我的妻子嗎,她便是第一個不可憐我的人。她會怨一聲來哭一聲:前生做錯了甚麼事?今生嫁了如此無用的人,十多年來,清茶淡飯,已夠苦了,他竟還要失業,看來連清茶淡飯也沒了,想是要我帶着兩個女兒做乞丐不成?

是了,我還有兩個女兒,十五歲的阿珊和十三歲的阿瑛,她們一定斜着眼睛看我,把我看小。媽媽是批評權威,媽媽說的話永遠有道理。女兒知道爸爸如失業,更沒有能力應付她們各種消費的要求,我將越縮越小,直至完全失去父親的位置。不能付賬的爸爸是甚麼?甚麼也不是!

 

過者二

住在這一區,越來越覺得居不易,不易居。

初搬來時,只要走一條不太遠的路,便能抵達一個規模中等的商業中心,內有各種店舖:麵包店、肉店、雜貨店、洗衣店……更有一間魚店,教我這個愛吃魚的人十分高興,每隔兩三天我便到魚舖,買一條黄花或一條青衣,可以蒸也可以煎。肉店也不錯,牛、豬、雞、鴨……樣樣俱全。只是好景不長,我入住這一區以來(就是說快二十年了),店子一間一間的關上大門,停止營業。帶頭的是肉店,我已不安,果然數月後,魚店也關了,玻璃門上貼了字條,上寫着「工程」兩個大字,人們還以為是店舖維修呢,但玻璃門後從此無聲無息,漆黑一片,哪兒有工程來?令人費解。結果魚店和肉店一般,永遠的消失了。最後消失的是洗衣店,大門上貼着告示,老實的承認停止營業,客户如留下衣物,請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憑票到如下地址領回,過時自誤。說得詳詳細細,表示店子有責任感,不會挾貨私逃,一切依法處理。

店舖消失了許多,商業中心慢慢的荒涼了,骯髒了。牆壁上出現各式各樣不知所謂的「藝術作品」,更有的是猥褻的文字,通路上散佈着煙頭煙盒,靠着牆站了形迹可疑的青少年,如是單獨一人,他或她,只是狠狠的吸煙,不抽煙的則一頭投進手機中,走入另一個世界,沒空理會行人,這還算是好的了。問題是他們會三五成群的出現,那將是完全不同的情景,他們尖聲的喧嚷,你推我擠的,說話又快又急,用的語彙,我多半聽不懂,能聽懂的則是他們連珠炮發出的粗言穢語。他們聚集一起,在幹甚麼?不上學,不做工,不留在家中,卻佔據了街頭。我要說的就是這些不務正業的年輕人,他們有威脅性有恐嚇性,走路的人遠遠看到他們,感到的是隨時有危險發生,只好繞路往別處走。有一次,我要乘搭地鐵,候車月台上除了我便有一群這類的少年,他們喝得醉醺醺,其中一個看見我,竟揮舞着一個空酒瓶向我衝過來,嚇得我連車也不敢搭了,直跑上地面,背後傳來的是他們勝利的狂笑聲。我害怕他們,避之則吉。

所以,那一天,我匆匆走過,沒對那名女子伸出援助的手。兩個流氓,其中一個還亮出了匕首,我要做英雄嗎?六十多歲的我能打勝兩個兇惡少年嗎?我沒有鬥志,只想保存自己的性命,讓別人去擔當英雄的角色吧,我是懦夫,我承認。

 

過者三

恨透了阿斌,他竟是我的丈夫,是我的兒子的父親。他真的是我的丈夫嗎?是阿標的父親嗎?他怎麽可以這樣狠心,說要離婚便要離,五年的婚姻生活,對他來說是甚麼?無情無義的人,天啊,我為甚麼竟會愛上這樣的一個男子?

當年我不管別人怎樣想,我要和阿斌結婚便結了。母親曾不解的問我:你看他有甚麼好?你知道他甚至沒有固定的入息,要靠你的薪金過日子嗎?我聽後十分生氣,和母親大吵一場:不要再說這樣子的話,這是甚麼時代?你有的是甚麼古老的思想?誰靠誰還不是一樣?夫妻之间要互相幫忙,他是畫家是藝術家,在不久將來他一定成名,他的作品一定會有人欣賞,你懂得藝術嗎?你明白一些甚麼?母親看我着實惱怒,從此住了口。我難道不知親戚朋友中,有很多人也是像母親這樣想嗎?但我不理一切,我愛阿斌,相信阿斌愛的是我,這已是足夠的嫁給他的理由。

只是……共同生活後,才知道他有睡至日上三竿的習慣(我從辦公室打電話給他,常要等很久很久才聽到他半睡不醒的聲音),他如不在家,我打電話去工作室,也不能保證可以把他找到,和他合租工作室的其他人會告訴我:今天阿斌沒出現。我下了班,回家看見的是一片凌亂,他蓬了頭赤着足盤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要不然便是和電腦糾纏,說在構思創作的主題和色彩的配合,他在等候我回家弄晚飯呢。當然,他也會不在家,他上哪兒去了?問他,回答多是去了「走」畫廊,走畫廊的意思是和各畫廊主人聯絡,他說如不搞好關係怎會有開畫展的機會?

阿標出生了,開始時他很高興,不久他說孩子的哭聲使他定不了心神,如何創作?他便跑出去了。我只好在上班之前把阿標交給母親,下班後把他領回,無可奈何。能忍受的我全忍受了,但我可以忍受他的變心嗎?從甚麼時候起他巴結上了一間畫廊的女老闆?他們有了不尋常的關係,我是夢中人,我毫不知情,他如不說我不知。那一天他決定向我坦白,因為他要和我離婚要和她結婚,他還說我們的婚姻是一個錯誤,畫廊女老闆才是真正瞭解他的人。這是甚麼話?我氣惱得打他兩個耳光,奪門而出。在街上,風吹亂了我的頭髮,我的淚水不斷流,我在為自己的愚蠢和盲目感到傷心,早應看出他的虛浮他的輕薄。我這樣子哭着,淚眼模糊中看到路旁有幾個少年人圍攏在一起,其中的一名少女突然高聲喊叫「救命」,我想他們只是在玩一些無聊的遊戲罷了,我沒有心情去理會他們。我走過了。風不停,淚不停,我的模樣一定很難看,偶然有行人瞟我一眼,但誰也沒有停步問一聲:「你怎麽了?需要我的幫忙嗎?」

 

過者四

我看到一切,兩個無賴少年光天化日下搶奪少女的財物,還把她刺傷。我沒有見義勇為,我轉身便跑,我不敢惹事,因為我是非法移民,非法打工。

目前我去的是鑿石工場,每天至少工作十個鐘頭,午飯時間不算在內。日曬風吹雨淋,薪金是這兒最低保證工資的一半。工作時更要隨時準備自動消失,管工早已教會我們,我們要和他和老闆合作,遠遠看到他的特殊手勢便知道有人來查辦,如是非法勞工的要立刻跑往藏匿處躲起來,避過風頭才走回。我們像是魔術師,全會做隱形的把戲,不是把助手隱沒而是把自己隱形。放工後,我的生活也是掩掩映映的,躲躲藏藏的,很多時不外走回那一個籠子,我說是籠子因為我租的空間只有一張牀位的大小,我鑽進去,倒下來,睡至天亮,直至閙鐘響了,另一天開始。

我是活在當年我的父母憧憬的黄金國嗎?他們花了全部的積蓄,找到蛇頭,想盡辦法,採取各種途徑,要我離開他們,要我脫離貧窮和戰亂。我偷渡入境,走進這個被父母認為是「富強的、繁華的、民主的」國家。他們在等待有一天,我有了良民證,可以把家中各人全接過來,爸爸媽媽,兩個弟弟一個妹妹,他們全在等待,已等了五年。他們知道我在這兒過着甚麼樣的日子嗎?這兒的富強和繁華只是表面,多的是失業和申請救濟金的人,他們當然不會歡迎我們這些非法入境的窮人。他們高呼:經濟不景,我們的日子已過得不容易,為甚麼還要照顧非法移民?這兒不是垃圾箱,不能投入這麼多外來的悲慘和苦難!國民越來越憤怒了,抗議越來越多,政府聽到了,為防暴亂,為順應民意,更要想盡方法抓到我們,把我們驅逐出境。我要繼續躲藏,不能露出真正身份。

今夜,我失眠了。不是又一次的想家,而是想起日間見到的一幕:那兩個流氓,看他們乳臭未乾,不外是欺善怕惡罷了,如打架,我相信他們絕不是我的對手,我會像鑿石一般敲打他們,使他們抱頭鼠竄。但我沒有這樣做。五年來的非法移民生活,使我慣了低頭,盡量避免引人注意,絕對不惹是非。但良心就是不安啊,我沒有拯救那名可憐的女子,現在她怎麽了?

 

過者五

……

 

過者六

……

 

等等、等等。


蓬草,女,原名馮淑燕,廣東新會人。1975年移居法國巴黎,現專事創作與翻譯。已出版的有小說《蓬草小說自選集》、《頂樓上的黑貓》,小說及散文合集《北飛的人》,散文集《親愛的蘇珊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