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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皎暘:兩個夏天

主欄目:《香港文學》2021年5月號總第437期

子欄目:九零後作家小說專輯

作者名:程皎暘

雪下了好久,此刻終於停了,白茫茫的天地沉浸在朦朧的陽光裡,彷彿風寒初癒的孩子,明快又微醺。緋緋站在二樓的儲物間,望着窗外,發現街對面那個大湖結了冰,金色的光從冰面上散出來,有人在光裡滑冰,穿着五顏六色的花棉襖,鼓鼓囊囊,好似糖果。臨湖而立的松樹盛滿了雪,像一株株飽滿的冰淇淋。紅通通的雕塑立在積雪裡,模仿煙花綻放的樣子,提前慶祝一週後的新年。緋緋就站在窗前,站在恆溫廿五攝氏度的房間裡,穿着輕薄工作服,將棕黑的臉頰緊緊貼在玻璃窗,幻想自己變得很薄很薄,成了一隻影子,穿過窗戶,飄在空中,在冰天雪地裡暢遊——直到她聽到自己的名字被擴音器放大,並從樓下傳來:

「緋緋,你找到了嗎——緋緋——」

緋緋這才回過神,趕緊從身後的櫃子裡翻出不同造型的游泳圈,左手拎着「甜甜圈」,右手舉起「火烈鳥」,脖子上再套一個「獨角獸」,飛奔至一樓,經過一個個好似障礙物似的四腳傢俬,推開一扇玻璃門,進入一樓外的花園——在這裡,前衛又昂貴的人造夏天系統正在運作。藍天清澈,陽光透亮,電子海鷗在恆溫三十攝氏度的空氣裡翱翔,模擬白沙鋪滿泳池邊,七八個青少年在泛着鑽石波光的水裡打排球,還有五六個女孩穿着比基尼,趴在躺椅上,一邊為彼此塗抹美黑油,一邊舉着遙控器,將直射在身上的人造紫外線調成「盛夏正午」模式――這實在是緋緋無法理解的樂趣。在她的家鄉棕櫚寨,陽光是鬼見愁的火刀子,可以將青草割到枯黃,把白牛剜得瘦骨嶙峋,還能把嬰兒活活燙死。

「你可算來了!」金妮踩着白沙小跑過來。她穿着一身螢光粉比基尼,像剛剛從海裡湧出來的小狗,全身都甩着水珠子,棕色雙馬尾濕漉漉的。她一邊從緋緋手裡接過游泳圈,一邊把自己手裡的相機遞過去,「幫我拿着,然後把鏡頭對着我。」

緋緋照做了。她看着金妮出現在畫面中央——這個歐亞混血兒擁有芭比娃娃一樣的臉蛋,眉毛濃密,鼻樑高挺,雙眼皮斜長,眼眸閃着深啡色的幽光。相比之下,緋緋覺得自己是用泥土隨意捏出來的東西,臉圓眼圓,鼻厚唇厚,醬色皮膚粗糙,毫無光澤。

金妮甩起胳膊,將游泳圈一個個擲到池子裡,掀起一圈圈水花,還有朋友們的大笑。

「再拿點酒來好嗎?」她轉臉對鏡頭說,「想要黑啤,伏特加,琴酒,還要鮮榨果汁,甚麼口味的都行,我們打算自己調成雞尾酒――但你千萬別告訴我爸媽喔!」

緋緋點點頭,心甘情願地忙起來。她一向樂於聽從金妮的指揮,並不是因為金妮是這宅子的唯一繼承人,而是因為她覺得金妮把自己當人看。自從這個十七歲的金妮從國外寄宿中學回家過寒假,緋緋的生活便不再沉悶。金妮不僅帶着緋緋一起拍短片、看電影、玩撲克,甚至還教育自己的爸媽:「緋緋是我們家的一分子,大家沒有等級之分。你們不讓緋緋自由出行已經很過分了,難道她還不能在家裡擁有娛樂時間嗎?」就衝這句話,緋緋也沒有理由背叛金妮。趁着金氏夫婦去外國做演講的週末,她決定好好服侍金妮,讓大家玩個盡興。

緋緋來回穿梭於泳池與廚房,拎着一大桶冰鎮酒水靠近泳池,一瓶一瓶遞給那些趴在池子邊緣的年輕肉體。忽然,一個男孩從水裡躍出來,一下子捏住緋緋的腳踝,並對着那些正在曬太陽的姑娘們大喊:

「瞧瞧人家這純天然的小麥色,你們曬到脫皮都曬不出來的!」

「你快閉嘴吧!」

一塊西瓜片被扔了過來,男孩機靈地潛入水中,游遠了。緋緋望着被打濕的赤腳,還有碎在白沙上的西瓜,像是看到自己面頰上的紅潤。她趕緊將西瓜瓤清掃,然後拎着冰桶走遠,坐在花園的入口,隨時等待着自己的名字再次被喚起。儘管這人造的日光並不灼熱,甚至柔和得像一層溫暖的金色糖衣,但緋緋也忙得出汗了,全身熱乎乎的。她從桶裡拿出一坨冰塊,敷在臉上,整個人便涼下來,彷彿沉入冰湖裡。

緋緋曾經很愛冰,在那總也望不穿的炎熱童年裡,她時常穿越一整個芭蕉林,渾身大汗,到村口買冰。賣冰老人掀起鐵櫃上的白布,方正的大冰塊暴露在烈日下,反射出星光。他掄起瘦如枯木的胳膊,揮起長長鋸刀,將冰塊割成兩半,再裝入袋中,遞給她。重重的冰塊,細細的袋繩,將她細瘦的手指勒得生疼。當她疾步到芭蕉林,看不見旁人的時候,便會小心翼翼,將那珍寶拎起,靠近面頰,一瞬間,滾燙的臉就變得很薄很薄,整個人都涼下來,彷彿浸到冰涼湖底,鬆散,愜意。在冰湖的世界裡,無需擔心錢與食物,只需化作一尾魚,游來游去。但大多時候,緋緋的童年都是在火爐裡煎熬,像一串生肉,叉在滾燙的土地上。有時陽光像針,在她纖細的四肢上紥出紅色小疹子,有時陽光像開水,給她胸前燙出一片火辣辣的紅。與她共同煎熬的,還有整整一村的孩童。他們守在旅遊景點的售票處前,見到遊人經過,便一窩蜂地跑過去,抱住那些陌生的大腿,嚷出最基本的英文:買一個吧,親愛的,兩美元,好嗎?拜託了。有一次緋緋昏倒了,後腦勺裡波濤洶湧。在滾燙的地面上,她仰頭看天,看到佛的微笑印在四面八方的古老石柱上,怎麼也曬不化。她恨那樣無憂無慮的笑,可她動彈不得,彷彿已經燒焦。等她的腦子清醒過來時,太陽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紫色的暮色,沒有風,細密的汗珠凝固在她的四肢上。她趕緊從灰塵裡爬起,竹籃還在手邊,但裡面待售的紀念品不知被誰搶走了,她害怕得哭起來。

「你在這裡幹嘛呢?」

金妮的聲音響起來,嚇了緋緋一跳,她趕緊把正在融化的冰塊扔回桶裡。

「欸,別動,你剛剛用冰塊敷面的樣子很有詩意,再來一次吧!」金妮的相機又伸了過來。

「詩意?」緋緋被這樣的說法逗樂了。

「真的,快點再來一次!」金妮笑着命令道。

緋緋便再次從桶裡撈出冰塊,緩緩敷在臉上,盡情享受冰冷在肌膚上蔓延,旁若無人。

金妮總是驚訝於緋緋面對鏡頭時的自然與大方,在她看來,女傭是不可能懂這些的。她看過一個紀錄片,拍攝一個東南亞女傭從美國放假回老家的生活。她看到那個身材健美、衣着現代、染着金髮的女傭,踩着高跟拖鞋,行走在幾乎原始的村寨裡,周身都散發出格格不入的孤獨。每當太陽落山,世界萬物便沉浸在純粹的夜色裡,沒有網絡,沒有空調,小彩電還在播放黑白老電影。這樣的生活,透過熒幕,對金妮發出原始的魅惑,她想瞭解那些女傭在想甚麼?背井離鄉,進入截然不同的天地裡,彷彿穿梭到未來世界,雖然被豐富的物質包圍,卻始終沒有自由,她們如何才能掙脫自己的命運?為了更瞭解這些女傭,她開始偷偷記錄緋緋的一舉一動,並打算以此作為申報大學社會系的加分項。

緋緋對金妮的用意渾然不知,但她也從不覺得被金妮的鏡頭冒犯,因為她早就習慣被陌生人拍攝――有時是遊客,有時是來村子裡的志願者,他們對着她舉起不同樣式的相機,像是瞄準獵物,端起長槍短炮。「你長得很像一個陶泥娃娃」,有人這樣說,「你的眼神好像很憂傷」,也有人這樣說。逐漸,緋緋知道那些鏡頭並不會傷害自己,於是她若無其事地繼續手頭的事情。但她總也學不會在適當的時刻向攝影師伸手要錢,像她的弟弟們那樣,嬉皮笑臉地說,「一張照片,一美元」,為此她常被媽媽打。她害怕媽媽不喜歡自己,害怕自己的人生永遠都固定在炎熱的貧窮裡,直到有一天,從城裡歸來的表姐給她帶來了希望。

「讓緋緋跟我去女傭學堂讀書吧,」表姐說,「在那裡,她可以學英文,學家務,學禮儀……」

「那些我也可以教她!」媽媽打斷表姐。

「不不,從女傭學堂畢業,她便有資格被選到不同國家做女傭。你知道嗎,到外國做女傭,比在城裡做律師賺得還多。」

緋緋的生活便從那一天開始改變。在女傭學堂的三年裡,她過着苦行僧一樣的生活,晨起跑步,睡前背誦英文課文,翌日便要在女教官的監督下,反覆操作各種電子器具,以完成某種任務,或是在指定的時間內,製作一道異域佳餚。「勤勞、服從、親和,英文良好,無不良嗜好,無婚戀史,擅長烹飪亞洲美食,可熟練操作高科技家電」,這是緋緋的個人簡介,就是這樣短短的一段話,讓她得以離開棕櫚寨,離開炎熱的貧窮,在空中暈暈乎乎地經歷三個半小時的飛行,抵達全新的家園。回想起來,她覺得這真是比夢還要不真實。

緋緋始終記得第一次面對金家宅子的情形:三層樓的屋子,方方正正的米黃色屋身,等邊三角形的薄荷綠屋頂,二樓的海藍色玻璃窗好像眼睛,倒映出四周的綠色植物。

「這是客廳。這是餐廳。這是我練瑜伽的地方。」金太太領着緋緋進屋,一邊走一邊介紹。這個亞洲中年女人又瘦又高,穿一襲香檳色真絲長裙,漂成淺金色的長髮泛起波浪卷,披在肩上,她臉長鼻長,一雙丹鳳眼隨着眉毛向上勾起,不言語的時候,總像在瞪人,但只要輕輕咧嘴,就能露出一彎象牙白的漂亮牙齒,永遠閃着訓練有素的熱情之光。「摁這個,就是開燈,摁那個,就是二樓臥室的冷氣。」她拿起萬能遙控器,教緋緋來操縱家裡的用具。緋緋忍不住四處望。幾串細瘦酒杯狀的水晶燈柱從天花板垂下來,好像頸鍊。大大小小的圓鏡,嵌在漆黑掛毯上,拼湊出一片銀河星空。一個立體雪山模型,懸在窗邊,日光剛好從外面折射進來,像要把它融化。最有趣的,是一具銀色的金屬雕像,那是一個人的上半身,貼在牆上,光着頭,挺着胸,一隻手從牆壁裡伸出來,像是打算穿牆而過,卻被卡在其中的傻子。

「這是我先生的作品。」金太太說,緋緋趕緊把目光從那具雕塑上收回來。但來不及了,金先生已經從樓上走下來,並對緋緋說:「你喜歡就多看看。」金先生是歐洲人,光着圓溜溜的腦袋,薄荷綠的雙眼深嵌在眉骨下,笑容像皺紋一樣刻在臉上,看起來比金太太老二十歲。

金氏夫婦喜歡看電影,聽音樂,談論美術,有時還會問起緋緋家鄉的事情。那裡的旱災是否得到緩解?恐怖組織是否少了一些?婦女地位有所提高嗎?家中事務不多,緋緋只需做好每一餐飯,保持室內一塵不染,並在派對時,用那標準的英文、訓練有素的禮儀,迎接貴賓。

「這就是緋緋,我們資助的棕櫚寨女傭。我們幫助她的弟弟上學,她就來幫助我們打理家務。」金太太總是這樣向賓客介紹。

那些不同膚色的陌生人,便會聞聲圍過來,一雙雙眼睛盯着緋緋,藍色的,綠色的,棕色的,黑色的,像欣賞一隻剛剛剃了毛的貴婦犬那樣,發出嘖嘖嘖的讚嘆。

「你很上相!」金妮說,她把剛剛拍的短片給緋緋看。

這是緋緋第一次見到自己用冰敷面的樣子,棕黑的面頰,在透明的冰塊下變得扭曲,模糊,冰塊融化成水,像眼淚一樣順着她手肘滑下去。

「一點也不上相。」緋緋笑着反駁,「很像個呆子。」

「欸!」金妮又拋出新的點子,「不如我給你弄個仿妝吧?」

「甚麼仿妝?」

「就是把你打扮成一個明星的樣子!」

還不及緋緋反應過來,金妮便拉着緋緋就往衣櫥跑。她們穿梭在五顏六色的衣裳裡,讓不同的質地劃過手心,薄紗,真絲,尼龍,皮草。在這眼花繚亂之中,緋緋想起水龍節的時候,她也要穿起媽媽傳給她的民族服飾,跟着村裡的女人們上街。猩紅色的短背心,金燦燦的紗籠,與汗液黏稠在一起,讓她覺得自己像是行動不便的木乃伊。街上人很多,各種膚色的肢體都湧動在一起。有一年,一個高大的男人尾隨在她身後,她聞到一股股異域香水味從身後散出來,緊接着,她就感到自己的大腿被捏了一把。她甚麼也不敢說,死死抓住身邊姐姐的衣服。但那種若有似無的撫摸卻一直伴隨她,直到另一邊的人群爆發出爭吵――玻璃瓶子被敲碎,老闆娘在咒罵,遊客在反抗,眾人向着那團怒火湧過去湊熱鬧,跟在緋緋身後的鬼影才終於散開了。

「這樣會不會太奇怪了?」緋緋望着鏡中的自己,套着草綠色的超大T恤,上面印染着紫色的骷髏頭,下搭一條白色緊身五分褲,令她圓潤的雙腿看上去更粗壯了。

金妮不理她,繼續從衣櫃裡翻出各式各樣的配件,不由分說地給緋緋套上螢光綠假髮,又給她脖子上掛起粗鐵索似的金色項鍊,從脖子墜到胸前。還有銀色的假指甲、寶藍色的隱形眼鏡、黑加侖色的唇膏、假睫毛、一層又一層的修容粉……當這些物品一點點爬上緋緋的身體,金妮覺得自己完成了一個偉大的改造,將一個原始樸素的棕櫚寨女孩,一下子拉到了當代的潮流裡。

「快快,坐在地上,擺一個酷酷的姿勢――對,就是這樣,下巴上揚,眼睛斜視,嘴巴嘟起來――」金妮一邊教緋緋擺出當代年輕人該有的姿態,一邊不斷按下快門。她已經想到了這組相片的主題,膚色、階級與流行文化。

「你們幹嘛去了,躲在這裡幹甚麼。」一群女孩子衝進衣櫥裡,帶進來一股潮濕的陽光氣息。

「哇,你給她化了Billie Eilish的妝嗎?」

「好酷欸!」

女生們雀躍着要跟緋緋合影,但照了幾張又嫌光線不好,最終金妮提議,到三樓露台上去,那裡光線最棒了。

根據金妮的指示,緋緋固定着一個姿勢,像一尊雕像似的,在原地一動不動,其他女生們則舉着手機,對着她,從不同的角度來自拍、直播,跟他們的朋友讚嘆,一個棕櫚寨的女生,竟然也能打扮出Billie Eilish的味道。

在陌生人的凝視下,緋緋覺得自己不再是人,而是一幅被固定在框子裡的畫。這樣的想法讓她吃驚,並有一種「生活總是在重複」的恍惚,就在一個月前,的確有一幅畫在她所坐的位置靜立着。那是一幅很大的畫,長兩米,寬一米五,鑲嵌在金屬框裡,並被一個架子支起。為了陳列這幅畫,金太太讓緋緋準備了十幾樣食物,裝在銀色的自助餐盆裡。金先生也一改往日的慵懶,戴着白色巴拿馬帽,穿上草綠色的亞蔴西裝,下搭鵝黃中分褲,將粗壯的小腿塞到高幫帆布鞋裡。他不斷地接待來訪的人,滔滔不絕講述創作心得。閃光燈圍着他不斷閃耀,參觀者圍着那幅畫拍照留念,紛紛恭喜金先生沉積三年再創佳作。緋緋穿梭在人群裡,不斷地為陌生人更換酒水、增添小吃,卻心不在焉。她望着那幅畫,畫中的嬰兒巨大無比,無辜地坐在城市之中,雙腳卻踢翻了一排樓房,眼淚像冰雹,砸落在逃難的人群身上。她看着那個孤獨的巨嬰,心裡卻惦記着柯瑞斯――那幅畫的真正作者。

記憶裡,柯瑞斯總是穿着寬鬆的花背心,和一條寬大牛仔褲,把彎曲小捲的金髮紥成短馬尾,大大咧咧地行走,搖晃的四肢綻放着鮮紅翠綠的刺青圖案。在棕櫚寨,總有那樣打扮的遊客經過緋緋的村莊,他們揹着厚重的行囊,瀰漫着汗氣與香水結合的味道,像從花叢裡穿越而來的小獸。這類遊客總是受到緋緋村民的青睞,因為他們總是那樣快樂,大聲歡呼,盡情奔跑,並認真地誇讚每一個害羞的孩子:你真美呀!

那段時間,柯瑞斯每天早上十點都會準時按響金家門鈴,並在緋緋的帶領下,爬到二樓,進入金先生的畫室。一般來說,金先生不允許任何人打擾他的創作,但偶爾,他也會嘴饞,便通過對講機,讓緋緋送一些點心上去。一開始,緋緋能瞥見金先生靠在籐椅上,叼着煙,有一搭沒一搭地說着甚麼,而柯瑞斯就坐在畫架前,用鉛筆勾畫草稿。再後來,金先生便只是在一旁看書、打瞌睡,柯瑞斯就獨自一人畫畫。

中午休息的時候,金先生喜歡獨自在畫室裡用餐,隨後睡個午覺,而金太太還在大學裡工作,沒有回家,於是就剩下柯瑞斯與緋緋二人在餐廳裡。

「你從哪裡來?」柯瑞斯第一次跟緋緋交談。

「棕櫚寨。」緋緋說。雖然心裡有點緊張,但她還是穩重地用刀將牛扒切成小塊。

「喔!我喜歡那裡!」他隨手撕了一塊墨西哥薄餅,塞到嘴裡,一邊咀嚼一邊說,「竹火車,蝙蝠洞,石窟宮……那些佛的微笑,浮現在石柱上,遠遠望去,像幻影,漂浮在陽光裡……但它們卻是真實存在的,經歷戰火、天災、人為的修復而重新出現在我眼前……」

說着說着,柯瑞斯沉默了,緋緋不太懂他在說甚麼,只是偷偷瞥他,覺得他沉默的時候,看起來像一尊白石雕塑,溫和又漂亮。

「其實你的家鄉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地方,它本不該像現在這樣落後。」柯瑞斯忽然又說,他的藍色眼眸盯着緋緋,像深夜的湖泊,發出幽光,「其實你也不應該來這裡做女傭,你應該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時至今日,當緋緋穿着浮誇的衣服,坐在女孩們的視線底下時,她也想不透柯瑞斯所說的那種「真正喜歡的事情」應該是甚麼。她曾經在柯瑞斯的敘述裡,找到一點幻想,例如他告訴她,有一個叫做泰絲的菲律賓女孩,也是通過女傭仲介,去了香港工作。她遇到了一對富有的退休夫婦,送給她一台相機,鼓勵她在業餘時間拍照,記錄生活。

「你猜怎麼樣?她拍的照片拿了大獎,還申請到全額獎學金去美國讀碩士。現在她已經是知名的攝影藝術家了。」柯瑞斯用手機搜索泰絲的訪問,展示給緋緋看。畫面裡,那個和緋緋一樣,有着棕色皮膚、圓潤身子的女孩,頂着粉色爆炸頭,戴着豹紋眼鏡和鑽石唇釘,對着鏡頭侃侃而談,並時不時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像金太太那樣,毫無顧忌地綻放笑容。

這樣的人生讓緋緋感到新奇,但又覺得與自己毫無關係。

「擁有全新的人生其實不難,你可以從一點點的小事做起。」柯瑞斯繼續說。

「例如呢?」

「例如背叛你的主人。」

緋緋嚇得嗆了一口水,咳嗽咳到臉都紅了。柯瑞斯便在一旁嗤笑。

「這都不敢嗎?看來你一輩子也只能做女傭了。」

不知道為甚麼,緋緋覺得這話令她感到羞愧。她說不出哪裡有問題,但就是不想被柯瑞斯認定是「一輩子的女傭」――儘管她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的確付出了多年的努力。

回想起來,緋緋覺得自己是過於愚蠢,對柯瑞斯產生不切實際的信任。按照他的說法,想要做一個獨立的女性、擁有理想的生活,首先要學會反叛。

「他們根本不把你當人,而把你當作一個做家務的工具。你有自由活動的空間嗎?你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獨自出門玩耍嗎?你可以上網、社交、談戀愛嗎?不能,你的仲介不讓,你的主人不讓,對吧?那你憑甚麼認為,他們把你當人看呢?」

柯瑞斯的言論讓緋緋無法反駁。他告訴緋緋,一定要打倒有錢人的強權,才能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具體怎麼做呢?就是每天悄悄從金先生的儲物間裡,偷一個小藝術品,給柯瑞斯。

「金先生跟我說過,有不少搞藝術的年輕人都把自己的作品送給他,求他給點評價,但他根本不屑一顧。他不就是仗着自己在藝術圈有地位嗎?一邊霸佔年輕人的資源,一邊又看不起他們的作品。與其讓那些年輕的藝術品在這個宅子裡積灰,不如拿來給我。」

「你要那些做甚麼?」

「收藏,然後過幾年再拿去拍賣。讓那些藝術品找到真正欣賞他們的買家,難道不好嗎?」

緋緋似懂非懂。但為了不讓柯瑞斯小瞧自己,她還是照做了。

金家的儲物室很擠,堆了很多金太太的舊書,又厚又重,還有陪伴金妮成長的高檔玩具。在屋子最盡頭的書架裡,隨意擺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那就是金先生收到的藝術品了。緋緋不敢引人注意,所以專門挑一些體積小、不起眼的東西,例如一個手掌大的金屬雕塑、用蔴繩編織的玩偶、畫着女人裸體的摺扇。每到午休時間,她便像幽靈一般,從這被遺忘的屋子裡,順手拎一件藝術品,獻給柯瑞斯,以示她的勇敢。

然而沒過多久,柯瑞斯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甚至連告別也沒有,就那樣消失在緋緋的生活裡,只留下一幅畫,一幅擺在花園裡,任人觀看的、不知所云的畫。而最令緋緋感到失望的是,所有人都認為這幅畫是金先生的作品,沒有人提起過柯瑞斯,他彷彿根本就不存在。難道這就是柯瑞斯所選擇的理想生活嗎?難道他就自願做一場大雨,浸濕了大地,但不久就被蒸發,彷彿不曾出現嗎?她覺得被騙了。這樣一個人,憑甚麼來指揮她的生活?她帶着自責的心情給媽媽打電話,哭着說自己做了對不起主人的事情。媽媽把緋緋狠狠罵了一頓,並警告她,這個事情不能說出去,否則她會被打死,「你學費的債還沒還清,弟弟們還等着你的錢來活命呢!」在媽媽的罵聲中,緋緋逐漸原諒了自己,並決定以後要更努力地服務金家,來彌補那些消失的藝術品。

一陣打打鬧鬧的聲響從露台入口傳來,緋緋回頭一看,只見幾個男生穿着泳褲、披着浴巾就衝了進來,打破了女生們的聚會。

「你們躲在這裡幹嘛?我們打算玩真心話大冒險,趕緊下去――」男生們一把拽起金妮,其他女生也就跟着散場。忽然,其中一個男生的注意力被緋緋吸引。

「這位小姐,請問你是Billie Eilish遺落在棕櫚寨的孿生妹妹嗎?」他一邊說,一邊掀起緋緋的假髮把玩。緋緋認得他,他就是在泳池邊捏住她小腿的男生。

「查德果然是最會說漂亮話的。」

「裹着蜜糖出生的。」

幾個女生拿查德打趣,他聳聳肩:

「這是天賦咯!」隨後話鋒一轉,捧起緋緋的面頰,「親愛的,我都餓死了,有沒有吃的啦?」

緋緋這才如夢初醒,趕緊起身:

「對不起,我去給你們做吃的……」

「別給他吃,餓死他!」金妮假裝生氣,一腳踢到查德屁股上,他順勢往外跑,其他人就一窩蜂地去追他。緋緋沒有跑,她留下來,將露台上的水漬清掃乾淨,把扔到地上的抱枕放回鞦韆椅上。很快,天空開始自動放映系統自帶的夏日暮色――寶石藍雲層作底,幾抹粉紫光劃破雲層,拼接漸變橙黃,像一幅巨大的印象派油畫。望着這不真實的一切,緋緋想,也許自己正過着一種「真正喜歡的生活」呢?

回到廚房,面對熟悉的工作檯,緋緋很快想出了菜譜。

冬陰功湯,柚子蝦沙律,手撕雞肉,椰子果凍……這陣子,金妮很喜歡吃東南亞的食物,每次都讓緋緋多做一些。

緋緋在金屬表面的廚具之間忙活,她的倒影模模糊糊出現在鍋碗瓢盆上――扭曲,誇張,奇怪――一種全新的樣子,她從未預想過的樣子。

看着那些倒影,緋緋忍不住學着歌星的樣子,輕微扭動身軀。

忽然,屋子裡爆發劇烈的音樂,不知道是誰把手機裡的音響接駁到室內的無線音響裡。

一段節奏怪異的歌曲傳進來:

「White shirt now red, my bloody nose

Sleeping, you're on your tippy toes

Creeping around like no one knows

Think you're so criminal

Bruises on both my knees for you

Don't say thank you or please

I do what I want when I'm wanting to

My soul? So cynical

⋯⋯」

「緋緋――」金妮火急火燎地跑近廚房,「喂呀,別做飯了――先跟我們出去跳個舞!正在放『你』的歌呢!」

「甚麼我的歌?」

「Billie Eilish呀,你忘了嗎,你現在可是棕櫚寨來的Billie Eilish哈哈……」

音樂的聲音越來越強,緋緋感到地板都在震動。在寶藍色的夜色裡,男男女女都陶醉在詭異又魅惑的音樂中。一盤三杯的「shot」被端到他們面前。

「金妮!就你沒喝了!」

「乾了它,乾了它,乾了它――」

兩個壯實的金髮男孩醉醺醺地起哄。

「喝就喝!」

金妮笑嘻嘻地,捏起酒杯,仰頭痛飲,隨後又原地打轉,蹲在地上,捧腹大笑。

緋緋這才意識到,這幫年輕人已經沉浸在酒精裡,失去了規則。放眼望去,男孩們在水中抽煙,大聲罵街,將啤酒瓶扔到空中,又看它跌入泳池,濺起水花。女孩們則癱在沙子上,舉起一杯杯五彩繽紛的雞尾酒,對着相機自拍,笑成一團。還有一對小情侶,在樹下的角落裡接吻。

幾個女生見金妮來了,一下子把她拉過去,在歌聲裡蹦來蹦去。

「你是不是喝得太多了?」緋緋擔心地追着金妮跑,「金太太說了,你胃不好,不能喝太多酒……」

忽然,緋緋感到自己雙腳離地――有人從她身後將她攔腰抱起。

「啊――」緋緋尖叫起來,但她的聲音很快被淹沒在歌聲裡。

「⋯⋯

So you're a tough guy

Like it really rough guy

Just can't get enough guy

Chest always so puffed guy

I'm that bad type

⋯⋯」

在逐漸強烈的音樂中,緋緋感到自己失重了,不斷跌入水中、被撈起、再被扔進水,再被撈起,最終像一個娃娃那樣,被擺放在沙灘上。水已經將她的假髮套沖走,假睫毛像是凋謝的花朵,沾在眼皮上,她咳嗽着抹了把臉,努力眨眼,才發現眼前那男生正是查德。

「你――很――酷――」查德對着緋緋大喊,並摟着她搖頭晃腦,像是被打了興奮劑似的。他的胳膊很沉,壓在緋緋肩上,她感覺好像回到了遙遠的水龍節,被男人跟蹤的夜晚。緊接着,另外兩個金髮男生也搖擺着走過來,又端着全新的三杯「shot」。

「喝一杯吧?Billie Eilish!」他們蹲坐在緋緋身邊,將她圍住。

緋緋還來不及反應,酒杯就被塞到嘴邊,伴隨着男孩們瘋狂的大笑。就在掙扎之際,她感到一個大手掌捂住自己的嘴巴,一個微小的顆粒物順着口腔和酒,滑進喉嚨管,又辣又冰。幾秒後,她的意識開始模糊,感覺自己彷彿漂浮在冰面上,眼前一片白茫茫,甚麼也沒有。在這漫長的漂浮之中,緋緋彷彿看到一條蛇鑽入她的小腹,扭來扭去,但她不疼,她所有的知覺都失靈了,似乎陷入了一場冬眠。

而另一邊廂,金妮在半醉半醒間舞動,舉着相機給女孩們拍照,然後又調成攝像模式。對她而言,這是一個難得放縱的夜晚。去他的家規,去他的未成年人不許喝酒,今晚她就要朋友們瘋狂個夠。她舉着相機到處掃射,一會拍到熱吻的好友,一會拍到在劃拳喝酒的男生,一會又拍到三個男孩趴在緋緋身上的模糊身影,只見他們像疊羅漢似的,在緋緋身上扭來扭去……就在這一瞬間,金妮一下子驚醒了。她連忙放下相機,甩開還在跟她開玩笑的女孩,跌跌撞撞地衝到緋緋那裡,用盡全力揪起男生的頭髮,踢他們的屁股,掐他們的腰,才終於將他們的身子從緋緋身上扯下去。

「緋緋……」

金妮蹲下來,俯視着緋緋的臉,發現她完全沉浸在迷幻藥的作用裡,笑瞇瞇的,像剛剛吃完糖果的小孩。然而,淡淡的血,像眼淚那樣,順着緋緋的大腿內側劃下來。

音樂還在響。朋友們還在狂歡。金妮看着眼前的血迹,忽然想起了非常遙遠的父母,她竟然害怕地哭了起來。

「媽……」金妮終於給金太太打電話了,她在哭,一邊哭一邊說,「媽,我該怎麼辦?我帶了朋友到家裡開派對,然後……然後緋緋……」

金妮在酒精的作用下,哭得很大聲,哭了很久,但緋緋聽不到。她平靜地躺在白沙上,感到那條惱人的小蛇已經從自己體內爬出來,化成小溪,從兩腿間流走,一切歸於平靜。她覺得自己變得很輕很輕,彷彿進入了另一個空間裡,在那裡,她真的變成一條小魚,鑽到冰湖底下,飄盪在水中,再也不必忍受陽光的灼燒,無需背誦長長的英語文章,不用擔憂弟弟們的生活費,甚麼也不想,甚麼也不做,醒着也像在夢中一樣。那一刻,緋緋隱約覺得,自己已經在夢中完成了「真正要做的事情」,於是,她對着金妮哭泣的臉龐,以及那永無盡頭的夏日夜空,露出了癡癡的、幸福的,微笑。

 

(本篇標題書寫:游江)

 



程皎暘 香港大學文學碩士,曾獲香港青年文學獎,入圍台灣時報文學獎。已出版小說集《危險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