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欄目:《香港文學》2016年4月號總第376期
子欄目:特約書評
作者名:黎漢傑
1 引言
曾瑞明是哲學出身,更出版過哲學專著《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詩作自然難免比時下的詩人多一份思辨。具體融化在作品之中,就是那份頗為突出的心理描寫。說它突出,是因為詩人顯露的自我心聲,總是比較多轉折,並非一路直線到底。而這又靠詩作的大量否定詞(negative word)與內容經常表達對名實觀念的懷疑所造就。如果說前者屬於文法部分,後者則屬於義理部分,相輔相成。
2 否定詞與內心轉折
按否定詞基本上屬「虛詞」一類,自身獨立存在不能構成意義,但用在詩作之中則有變化、流轉之功。常見的虛詞有「不」、「無」、「非」、「莫」、「未」、「勿」等(1)。《上有天堂的地方》頁數僅有一百頁,但否定詞出現的頻率卻非常高。例如「不」字出現了一百二十三次、「無」十六次、「未」九次、「非」和「莫」各一次。雖然這種統計不一定完全準確,但也足以反映如此多的否定詞,正構成了詩人心理鋪陳轉折多變的關鍵。
看開篇第一首詩作,寫在詩人大學時期的〈那年我們儲下的一瓶陽光〉其中一段:
我們不願
無知消逝的結局 會是
躲在螞蟻的殼內 交頭接耳
我們執著年青
年青總喜歡蝴蝶
年青總有一個蝴蝶結
我們可以看到,年輕時的曾瑞明已經對理想有所堅持。那份堅持讓他有所選擇。「不」字在此下接「願」字,構成表態句,為整段表達理想的寓意定調。至於之後出現兩次的「總」字,無非是緊接之前對依循現實態度的否定,一再強調自己對擇善固執的信念。那份信念正如「蝴蝶」,縱使有點夢幻、甚至虛幻,但始終是美麗的。當然,進入社會之後,詩人難免會碰到各種各樣的難題,這可說是促使曾瑞明為何一直寫下去的原因。書寫,成為一種對他人、對自己的辯論。
這份辯論,有時體現在與家人有關的課題。例如全首詩作都是每句三字,彷彿孩童語調的〈666〉,就描述詩人對紅白藍膠袋的感情就經歷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小時候/不喜歡/666/因為我/很討厭/紅白藍/尼龍袋」由開首的表態句聯想至尼龍袋,想像力豐富,為整首孩童語調的詩作創造了一個好的開端。後來,到詩人長大了,明白了父母「一定要/將所有/給祖母」背後那份對親人的愛,開始「我也想/將所有/帶回去」。當然詩作對於這份感情的轉折處,用了波蘭導演奇斯洛夫斯基的《紅白藍》作為具體的意象來交待:「只記得/紅白藍/是象徵/紅博愛/白平等/藍自由」,避免了過多的感情宣洩。如果說這首寫對祖母等內地家人的感情比較片斷而抽象,則〈祖母〉就因比較多細節的鋪敘而顯得比較具體可親。詩作說居住內地的祖母等親人來港,詩人一家當然要盡地主之誼招待。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樊善標在詩集序文所言:「緊密的接觸讓他體會到真實的親屬相處比孝慈這抽象概念複雜得多。」(2)詩人與內地親人對彼此的瞭解顯然不多:
我帶他們乘一條又一條扶手電梯
像海洋公園的那種,後來
我才從我堂弟口中知道,
海洋公園已是一個俗套的旅遊點。
……
半山的公屋和居屋沒有分別
晚家燈火哪裡也是一樣
我沒法佯裝導遊介紹,只能胡扯說︰
這兒的樓宇很高
我們可以想像詩人面對上述兩段的困境時一定尷尬得很。這種尷尬,反映的正是那種看似親密但又疏離的親戚關係。至於詩作最後的段落,仔細閱讀,其實頗富歧義性:
五點鐘便吃飯,因為他們要今晚回去。
臨別祖母說︰「阿嫲不知還會不會來香港了」
我們說︰「嫲嫲長命百歲」——
連着道別,
握着祖母的手。
「阿不知還會不會來香港了」這一句有兩個「不」字,可見是雙重否定句(double negative sentence),表示肯定之意(當然此句可能是所謂「委婉型雙重否定句」(euphemistic double negative sentence),表示「幾乎不會再來香港」)。在祖母這番欷歔之後,身為後輩的當然得立刻好言安慰。然而,詩人如此這般的言談與動作時,究竟是怎想?詩人的想法,在這裡並沒有清楚明確交代。因此,讀者實則可以為詩人對祖母的情感作如下兩種截然不同的詮釋:一,是詩人真切對祖母不捨,雖然她們來港期間並沒有多少時間相處,但始終血脈相連,情意自然於不自覺間流露;二,詩人故意不寫對祖母這番欷歔的心理感受,正由於確實沒有非常深的感情可以呈現。如此一說,並非指詩人對祖母不孝。恰恰相反,正因他有孝的觀念,所以才會對祖母說長命百歲,緊握祖母的手。但孝的根源,即人對人的情感,仍然缺乏,因此才有這種不寫之寫的情況出現。當然以上兩種看法,就詩論詩,其實都成立。
3 名實觀念與現實世相
至於社會層面的議題,曾瑞明很喜歡在詩作中反思所涉及的「名實觀念」。所謂「名實觀念」,是指兩個觀念之間有直接關係(即名與實),它們之間不需要第三個觀念作為中介。當然名可以符實,也可以不符實,視具體語境而定。(3)
這一點,其實早在詩人在大學時期的作品中已見端倪。例如在〈迎新營啊迎新營啊的第一百種相同聲音〉開首:「不懂說話的說話/懂得說話的叫人說話/懂得叫人說話的沒有說過甚麼話/辯證的人事運作」,首三句表達的正是名實不一的情況:不懂說話的卻在說話、懂得說話的卻在叫人說話、懂得叫人說話的卻沒有說過甚麼話。下文的詩句也是相近的思路:
有一群人充滿智慧
進行最快和最後的審判
詮釋加上過度詮釋
要為你掛上迷人標籤
有的被界定為禿頭
有的被誤讀為鬥雞
有的被理解為淫蕩
有的被判別為腳毛密佈
大審判官高高在上
似乎耳聰目明
被界定、被誤讀、被理解、被判別,全都是誤貼、亂來、惡搞所致。如此,則詩人對那班迎新營裡的主事者才有以下的一點諷刺:「有一群人充滿智慧」、「大審判官高高在上/似乎耳聰目明」,所謂「似乎」,正是一種委婉的否定。
後來詩人已身為老師,所寫的〈政治課〉依然延續這種「名與實」的思考。此首詩作旨在批評、議論老師授課時政治立場是否需要迴避。可是,詩作也同時呈現學生與老師對回歸這個議題的立場與反應。面對「回歸」這個命題,坊間的論述當然是一面倒地讚好稱譽。但是,實際上,「回歸」除了牽涉以前中英的歷史:「老師按着會考課程要求/教導學生《中英聯合聲明》的/箇中因由」,「回歸」前後香港人的具體感受、情緒、評價更是一般主流媒體不大談及:「回歸十年了/他們還是想着英國的好/誰叫老師說過文革的壞」。至於老師自身的立場呢?縱使是百般滋味,也不能透露:
一九八四年,他們在哪裡?
我四歲,懂一點廣東話
我是香港人
他們的父母其後的幾年買了四層樓
「負資產」、「八萬五」、「董建華」
他們琅琅上口
一本正經地告訴我新移民等於懶人
他們不知道
窮人不是地產經紀的獵物
他們也許不應該知道
老師的立場
可見,一般以為三言兩語就能交代的概念或者事件,其實細究起來,背後的故事、情感,絕對不是一個名字,就能輕易帶過。
〈女兒的名字〉則是從苦惱給女兒取名字起興,之後連用五次「不可以」以及相近的句子結構,即:
不可以是國強或者家富
他們都是賣藝人
要踩鋼線高蹺
腳不踏實
……
不可以是Peter和Danny
他們都是井裡蛙
不懂外語
只得一個心靈
……
不可以是清風和明月
她們都是文人的術語
郊外的小草
比較真摰
……
不可以是張三和李四
眼中只有iphone 4
而沒有你媽媽的大肚子
……
不可以是胡思杜
那是胡適兒子的名字
胡適愛自由
對子卻專制
除了表達父親對女兒的期許之外,更有對當下城市人的批判,例如:「腳不踏實」、「不懂外語」、不「真摰」、目中無人、專制。於是抒情與現實,恰巧透過這種對女兒名字與實際意義的思索,有了一番有機的結合。
如果說〈女兒的名字〉的名實觀念,是從女兒推展到現實的思考,即從特殊到普遍,那麽〈反叛〉則反其道而行,從普遍到特殊了。詩作一開始寫道:
不知道該被誰「尊重」
那是一個
很重的
詞語
雖然它已被強姦
很多,很多次
仍是那麼堅硬
那麼引人入勝
有點像青銅器
有些人被它
割傷
或者拿來和權力拔河
用語、情節都與一般的「哲理」詩類似。然而,從下一段開始,語調就變了:
我們有時會放開雙手
寫一點心裡的東西
說一些俏皮話
聽一些未聽過的音樂
看幾齣變態的電影
收藏不見得光的模型
還有讓下午不太沉悶的幾句
粗言
這是男孩的小小王國
這一段明顯有大量的具體細節鋪陳,敍述語調都變得比第一段溫柔。最後作者才揭開詩作的主旨:
自稱公主和王子的愛情最終死去
一個女孩漸漸變得親切
……
我們不如用嬰孩獻給女人
送它一個怪笑的模樣
標記另一個相對輕盈
輕盈的詞語
那就是「父親」
原來詩作題目〈反叛〉其實是指自己的人生歷程。第一段說以前不知道該被誰「尊重」,其實是指詩人還沒有一個明確的人生目標,一切都好像非常沉重。第二段說的正是詩人青年時的生活片段,與平常人無異。最後一段,也是最重要的一段,則是詩人的成長:雖然告別了「公主和王子的愛情」以及以前隨意瀟灑的生活,但女兒的來臨,成為了父親,生命似乎終於有了安頓。
4 結語
曾瑞明的詩,確實不以意象瑰麗見長。不過,詩藝永遠不止一途,詩人以他對語言以及現實的敏感,在文字以及思想安排恰如其分的轉折,這就使他的詩作比時下的許多作品多了一份可見的沉穩。
2015年10月6日
【註】:
(1) 張春榮:〈詩中否定詞的用法〉,《詩學析論》(台北:東大,1987),內文頁31
(2) 樊善標:〈為理所當然而寫的──曾瑞明詩集《上有天堂的地方》序〉,見曾瑞明:《上有天堂的地方》(香港:石磬,2015),頁8
(3) 錢新祖:《中國思想史講義》(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3年),頁1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