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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福仁:最受歧視的文體──散文的話題(評論)

主欄目:《香港文學》2016年5月號總第377期

子欄目:「香港作家散文大展」

作者名:何福仁

總有人說中國是個詩的民族,我們的遺產裡,唐詩宋詞元曲,加上之前的《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那是一大筆,這些老本,可以一直吃下去。但奇怪很少人說中國是個散文的民族,先秦諸子的哲學散文、《左傳》《戰國策》《國語》的歷史散文,加上《史記》,然後是唐宋的八大家、晚明的、清代桐城派的,其實一樣很豐富,但豐富歸豐富,只是有點像詩的窮親戚,勢利豪門在大排筵席時不會請,或者少請,請了來,也不會讓它坐主家席。

很少人說中國是個散文的民族,是很少,不是沒有,那些講中國散文史之類的書,起首可能就來那麼的一句:中國的傳統散文,嘩,厲害。這樣說,是所謂「尊題」。尊題就是尊重你的論題,例如以甲為題則尊甲,下次以乙為題則尊乙,目的是突出你的論題,多少突出你說話的重要性。離開了這個題目,出席豪門宴時,可能就會說,中國的傳統散文,也很不錯呵,也可以看得。

知識必須系統化,從事學術研究,分類、界定,無疑是有需要的,但如果分類存有價值的判斷,一種貴賤的態度,厚此而薄彼,卻是有問題的。分類,而不戴有色眼鏡的,很少。文學上的分類就有這個毛病。

在讀經的時代,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詩只有一家,載道的文是正統,言志的詩只是附麗。看似就是一種勢利,但那是還沒有純文學觀念的時代,有一於此,已經很了不起。到了純文學的世界,卻倒過來,詩當然排在頭位,在散體文之上。要搞清楚的是,我們如今「詩」和「文」的分法,在古代,例如魏晉南北朝,並不是這樣的。那時的「文」,指的是詩、賦,押韻的;如今的文,當時稱為「筆」。這是劉勰《文心雕龍》的說法,分別是韻文和非韻文。這是中國產生獨立、純粹的文學的時代,時人對聲韻、駢偶的興趣濃得化不開,連劉勰研究文學理論的傑作《文心雕龍》也要用駢文寫作。非韻文呢,從政論、記錄,到通告,實用的,非實用的,專門的,非專門的,醫病,看風水,甚麼都歸入這類,用途太多太雜就不稀罕。好像韻文才稱得上純淨,才配稱創作,所謂creative writing。駢文稱為文,毋寧近詩,是古代最早的散文詩。但這種詩體,越寫越形式主義,弊在教條太多(沈約分別四聲之外,還有八病說,麻煩極了)。駢文也有好處,促進近體詩的誕生。

散文詩是散文和詩的混血兒,魯迅即自稱他的《野草》是散文詩,我們知道,散文與詩通婚,名為散文,姓的是詩,英文叫prose poetry。小說也有一種叫prose fiction,散文小說,散文仍然只是伴郎。何曾有過一種文體叫詩散文?詩小說?巴黎受恐襲的時候,我老想起波德萊爾的散文詩集《巴黎的憂鬱》。十九世紀中,波德萊爾聲稱受另一位早逝天才的啟發,讀了二十次其人的作品才開始憂鬱地創作。那是路易‧貝爾特朗(Aloysius Bertrand),作品只有一本:《夜之卡斯帕爾》,書中他表示要「嘗試創造一種新的散文」,這種新散文,拋棄押韻,而以簡煉,跳躍的散文體抒寫。貝爾特朗被稱為法國散文詩之父,並且影響後來的象徵主義詩派。大家好像都忘記了,他要寫的本來是散文。結果,這種散文仍然向詩靠攏,卻又不甘於受詩的束縛,走路,同時是舞蹈。

五四新文學產生後,1928年,朱自清說:「它(散文)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背影序‧論現代中國的小品散文》)話得很明白。朱自清早期寫詩,但他在文學創作的成就,其實是散文。

1933年,魯迅則說:「到五四運動的時候,才又來了一個展開,散文小品的成功,幾乎在小說戲曲和詩歌之上。」(《南腔北調集‧小品文的危機》)這好像是很不同的見解,說散文小品成功。但散文家別太高興,別看漏了「幾乎」兩個字。父母問拿了成績表的兒子,仔呀,升到班哦?他答:幾乎升到。魯迅拿散文小品跟小說戲曲和詩歌比較,說「幾乎」在它們之上。這是魯迅語言的偽術。

外國文學也有這種情況,希臘的悲劇是詩,荷馬行吟的是詩,哥德的《浮士德》是押韻的。莎士比亞是女皇頭上的寶石,也是用詩體寫,無韻體blank verse。所以梁實秋把莎劇翻成散文,有人認為是七折八扣,不對,應該是大減價。要補充的是,梁實秋是五四時代貨真價實的散文大家。

說某某人的散文寫得好,怎麼好?像詩。倒過來,就變成是貶語。說記憶中的巴黎充滿詩意,可有人說:散文意?今人的所謂「詩意」,如果還是風花雪月、簷前的水滴、天邊的浮雲、遙遠的故鄉,那其實也是浪漫得那麼俗。

在美國生活,用英文寫作的哈金,以小說知名,2008年接受訪問,偶然談到散文,訪者問他要出的文論集(Essays),那是學術文論或思想性散文,跟小說不一樣,要是譯成中文,會不會多一點苛求?他說:

 

不會,因為按照文學等級,散文比小說還低一檔。……在中文文學裡,散文很重要,但在英美文學裡,散文屬於次要種類,比小說低。從某種意義上,散文不屬於創造性文學。

 

這代表一種流行的想法,尤其在當代的歐美。他指出文學有等級之分,而散文不屬於創造性文學。詩和小說都由散文構成,這是否說散文是一種每個作家都touch的untouchable?

再舉一個例子。諾貝爾文學獎自1901年頒發以來,可有散文家得獎?總是詩人、小說家、戲劇家。勉強算來,有兩位,英國的羅素、邱吉爾,作為散文家,其實身份很曖昧,只是他們不寫詩,不寫小說。2015年的獲獎者是白俄女記者斯維拉娜‧阿列克謝耶維奇,寫的是報道文學,無論如何,這已是一大突破。頒給她,並不因為她寫虛構的小說。

話題是散文,當然應該循例尊題。我以為中國固然是個詩的民族,為甚麼不可以同時是個散文的民族?我以為語文對一個民族很重要,要學好語文最好的方法,就是從文學入手,而散文是一切文學寫作的基本功,更是照妖鏡。最基本的東西並不意味最低下,相反,可能是最重要。有些詩人,一寫散文就露了底,照出他們自己嚇人的臉面。嚴羽說:「詩有別材,非關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然非多讀書、多窮理,則不能極其至。」甚麼是別材呢?那是經過多讀書多窮理,拿起了再放下,且必須放下,讓感覺與想像馳騁,追求的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的第三個境界,但必須經過「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的階段。這一派詩論,粲然成家,但詩必盛唐,終究一家而已。散文難道不需要別材?那同樣需要多讀書多窮理,拿起了再放下,卻也可以不放下,視乎你能否消化,再看你的想像、角度、視野。其實散文與詩,以至跟其他文學類型,同樣可以談婚論嫁,並沒有不容逾越的民族感情。傑出的文學創作,轉益多師,終必超越文字,可不是說,你可以摒棄文字,文字成為你馳騁之障。傑出的文學批評,也必須多元開放,看到各家的好處,看到好處的盡頭,就是偏塞。世間不乏詩寫得比散文好的作家;但好詩人,不會寫不通散文。我不認同文學有題材的高下、等級的尊卑,或者,甚麼獨有之秘,甚麼獨門暗器。如是類推,我不以為詩的價值最高,不過同樣我也不以為散文的價值最高,其他文類,例如小說、戲劇也是一樣,是各擅勝場,各顯神通。同是運動,如果你說一個偉大的足球員,比另一個偉大的籃球員更偉大,這只能是你的口味,真要比較,你只能說世界上足球的觀眾比籃球的觀眾更多,那是有數得計的。

我覺得漢語的散文,一點也不失禮。我甚至以為漢語的散文,要比外國的豐厚得多,優勝得多。當然,這樣說也並沒有科學的根據,我只是印象罷了。思果曾經認為漢語的散文,包括古代的,比不起英美,尤其是英國,恐怕也只是印象(《看花集‧中英美散文比較》,1976)。一直予人下筆謙厚溫文的思果,晚年受訪,會說:「我的散文下過真功夫,自信可和世界一流作家相比。」他的散文很好,語言純淨,但我同樣以為他不必這樣比較。

散文,一般分廣狹兩義。廣義的散文,除了詩賦,甚麼書寫都包括。狹義的散文,是指以抒情、狀物,表現作者的生活、作者個性的散文。這些,看來仍以中國的較有瞄頭。外國這方面的prose、essay,包括familiar essay,源頭是蒙田(1535~1592),是培根(1561~1626)等人,這些外國名家,在中國,正是明代時期(1368~1644),我看他們都沒有三袁(宗道、宏道、中道)那麼好看,更不用說張岱。再溯遠些,陶淵明的、《世說新語》的、韓愈柳宗元的、歐陽修蘇東坡的,不是西方同期的能夠比擬。現代的,魯迅雜文、周作人小品文,也非洋人可比。

我想,如果我們欣賞外國的散文,我就很喜歡十八、十九世紀的英語散文,但何必看不起漢語的散文。

 

 

 



何福仁,香港大學畢業,主修中國文學及比較文學。著有詩集《龍的訪問》、《如果落向牛頓頭腦的不是蘋果》,散文集《書面旅遊》。